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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斌:在九三学社全国社会服务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2021年5月26日)

丛斌

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这是我们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出的关键一步,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夙愿,也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为人类文明作出的伟大贡献。“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深度、广度、难度绝不亚于脱贫攻坚,甚至要比脱贫攻坚这五年付出更大的努力、更大的艰辛、更大的牺牲。乡村振兴主要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间、区域间、人群间的发展差距,任务很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农民的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我们的目标。今天上午,10个省级组织围绕“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工作如何深度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畅谈思路,不少同志对这些问题有着很好的思考,有些好的经验值得我们汲取。明天,国家乡村振兴局和乡村振兴领域方面的专家还将为大家作辅导报告,请同志们认真学习交流。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社都在按照中央的部署学习党史,不忘初心,首先是要不忘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既要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又要结合我们社会服务工作实际。九三学社开展社会服务相关工作将近四十年了,凡事必有初,首先我想借这个机会简单回顾一下九三学社开展社会服务的情况,鉴往知来,供大家参考。

一、改革开放后我社社会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服务工作的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到世纪之交,属于“从无到有、尝试探索”的起步阶段。1980年,社中央召开为四化服务经验交流会,标志着社会服务工作的开始;1985年,在为四化服务先进表彰大会上,我社45个(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当时习仲勋同志还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表示祝贺。这一阶段,在服务的内容上,我们坚持了科教方面的禀赋优势,1982年社中央召开的组织和科教工作会议讨论了两个重要内容,一个是要在全国建立社省级组织,另一个是建立“科技咨询服务”机构,可见,社会服务工作在当时就很重要。1984年成都分社形成了《对双流县开展定点多项咨询服务的情况报告》,获得中央统战部高度肯定;1987年社中央组织第一次科技服务工作座谈会1996年社中央在“科技服务中心”基础上设置职能部门“科教部”。这一阶段,在工作重点上1983年“智力支边”启动,在徐采栋等老前辈的倡导下,1989年起陆续召开几届振兴大西南经济研讨会。当时确定的一些工作延续至今,比如起自广元的“九地合作”,当时称科技扶贫“广临通”;还有,对贵州威宁开展帮扶。我们还探索动员沿海地区发达省份支持贫困地区、组织科技下乡等活动。

第二个阶段是从2002年到2011年前后,属于“从有到多、上下联动的整合资源阶段。社中央成立了社会服务部,2003年5月社会服务部与国家科技部相关部门举行科普方面的座谈会2005年后社中央出台关于加强社会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把分散的力量组织起来”。这十年中,在洪绂曾副主席的推动下,工作得到了延伸和创新:比如“九攀合作”,第一届签约时来了不少专家、企业家;支边扶贫明确了“科技、教育、观念、健康”四个重点内容,可见,当时我们就开始重视观念提升,类似于脱贫攻坚时期提出的“扶志和扶智”。科普工作进展更大,开展了“科教富民兴村行动” “生态卫生富民行动”“百名专家进乡村”,有的地方率先举办“科普论坛”一类活动。同时,从一些“地方原创”开始上升到社中央层面。比如“亮康行动”,最早由河北、山东、青海的同志分别发起,有的叫“助残复明”,有的叫“送光明”,2007年社中央统一命名为亮康行动,并组织实施

第三个阶段是最近这十年,是“不断创新、做精品牌”的系统化推进阶段,通过理论创新、实践探索,总结了社会服务的四十字方针”(常思常为、开拓创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借势借力,整合资源;品牌做精、新牌作响;不图虚名、力求实效)。“四十字方针”基本概括了社会服务工作的特点、宗旨、精神和指导思想。2015年的社会服务工作会也是在四川召开,当时我们总结五年工作有三个特点:思路上勇于创新、善于创新;态度上积极主动、锐意进取;方法上切合实际、尽力而为。这十年,我们坚持系统思维,社会服务老品牌有了新内涵、新形式,一些新品牌力求做精准、做完善。比如刚才说的,“亮康行动”开始在许多地方建立了推广基地、眼科中心,把流动的专家和“带不走的医疗队”组成了一个长期帮扶系统;“九地合作”的模式延伸到了社组织之间的合作互助。科普活动以院士专家科普行为主体,各地方教育、文化、卫生、社会、法律等领域专家协同参与,有的地方通过工作站将科学技术、科学理念、科学精神与产业发展、农户增收结合起来,形成了体系,实效更强。还有“同心”系列品牌,如“同心康福”,社河南省委将患者家庭的就医、就学、就业“打包管理”,进行系统帮扶,真正为民解忧,为老百姓谋幸福;“同心树人”项目覆盖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涵盖管理、教学、各学科领域,形成完整的专题培训体系和学校结对帮扶机制。因此,我2015年的社服工作会议上说,我们“打造出了社会服务的2.02016年以来,按照中共中央决策部署,我们还做了一件大事——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这是中共中央交给八个民主党派中央的艰巨任务,社中央对口监督陕西省,同时,中西部21个省(市、自治区)的社组织也对本省开展相应的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形成了有效管用的监督调研工作体系,这方面的总结很多,大家都熟悉,不再赘述了。

这十年中,我们开始更加系统地思考一些问题,以实践指导理论创新:十年前还没有开始脱贫攻坚,我带队到广西百色调研时注意到,单纯扶贫是远远不够的,我认为,家庭联产承包的生产方式,已经不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因此我提出了集体经济发展的一些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思考与调查研究;2013年前后,我们开始调研农村面源污染。我们的食品主要是在农村生产,如果农村生产不出安全的食品,市民、农民吃得不安心,就会影响社会和谐,因此我们开展了面源污染调研,并且把形成的调研报告转给社中央参政议政部,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建议,后来全国广泛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与九三学社及时提出相关建议是有关系的;同时,社内一些医务工作者注意到农村疾病谱开始发生变化,以往农村的疾病谱多是与营养不良有关,结核病、伤寒病也多见,但营养不良是导致慢性传染病的主要原因。我们开始把农村疾病谱变化和乡村环境治理联系起来,把健康问题和环境问题结合起来;我们结合科普工作,研究“扶智扶志”,将科学精神和道德风尚融为一体;我们开展培训、帮扶、救治活动时,更加关注基层人才培养长效机制,特别是村医的身份待遇问题,很早就着手研究、提出建议、推动解决。通过调研我发现,村医的问题第一是人员结构老化、第二是待遇低下、第三是村医基础差底子薄,由此造成城乡老百姓之间享受的医疗服务水平差异巨大。当时全国人大正在讨论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我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在这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对这个问题发表了有理有据的立法意见,也非常执着,坚持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医生的生活和待遇问题,最后终于采纳了我的意见,把解决村医的身份待遇写入了这部法律,打通了县乡村一体化的医疗服务体系。这是我们九三学社为全国村医做的一件大事。现在回头看一看,我们的许多想法,与中共中央在乡村振兴领域的相关精神是契合的,未来还要进一步按照中央部署,做好持续研究。

    (二)三个阶段形成的工作特点

一是服务思路的改进。起初国家处于“百业待兴”的时期,我们服务四化、服务“两个文明”建设,靠的往往是社员、社组织“做实事、做好事”;随着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我们开始“拾遗补缺”;2012“基本社会服务”被明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我们越发重视系统、精准,深度参与脱贫攻坚。二是制度依据有变化。第一阶段是1989年中央14号文,重点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统一祖国事业多做贡献”;第二阶段是2005年中发5号文件,要求“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第三阶段是2015年出台的《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提出“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我们按照中共中央要求,将主要精力投入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脱贫攻坚事业中。三是组织体系不断壮大。初期社员不满万人,许多社组织尚未建立,2002年超过8万人,2012年超过13万人,现在已有19多万人,不少具有科技特色的新阶层社员加入服务队伍中。

(三)两点经验

第一条经验是与时俱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汪洋同志指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多党合作的优良传统,也是多党合作的价值所在。我们最初从服务“四化”、服务“两个文明”建设,到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到服务于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是根据中共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来开展的,都是在承担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任务。第二条经验是坚持理论创新,在理论的指导下体现科技特色。社会服务“四十字方针”就是理论创新,我们也曾提出社会服务要体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注重系统推进工作,防止社会服务碎片化;还提出社会服务是参与国家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活动,社会服务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实践平台;等等。我们体现科技体色,比如,智力支边、“九地合作”、科普工作始终直接体现着科技要素,医疗、教育、产业等帮扶也很大程度上得到科学技术的支撑。

温故而知新。为什么要谈这四十年的工作?我认为,在座的同志,不要小看自己的工作。党派工作的特点是首先要重视参政议政,然后是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实际上,民主党派的社会服务工作是为做好所有工作打基础。1982年我社提出各省要成立省级组织时,就考虑要建立社会服务机构,也就是说,当时九三学社在建立省级组织时,中心思想和指导意识是借助党派的优势,把社会服务工作作为开展民主党派工作的切入点和主要抓手,这就是社会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在下一个阶段,我们开展以乡村振兴为主要内容的对口帮扶工作,社会服务作用更大。希望大家提高思想认识,充分理解社会服务工作在多党合作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地位及所起到的关键作用。

二、服务乡村振兴是今后长期的重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新发展阶段”这个概念时深刻指出,我国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有很多新的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尤其是区域板块分化重组、人口跨区域转移加快、农民落户城市意愿下降等问题要抓紧研究、明确思路。去年的社会服务工作会议上我谈了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解和全力参与乡村振兴的几个要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我们一定要弄清楚所处的时代背景,认真分析我们应该做什么事情。

(一)全面参与乡村振兴需要加强政策学习,包括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地方性法规、条例等等

一是总体思路上,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了后续工作“三步走”。第一步是2021年开始的5年过渡期,“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总体稳定,做好衔接。这个衔接范围很广,包括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规划项目、考核机制的衔接,还有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政策、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是一个“从点到面”的过渡。这个过渡期,一开始提的是三年,经过反复论证确定为五年,这五年要把脱贫攻坚的成果巩固好,不能因为忽视脱贫成果而丢失了“阵地”。这5年任务艰巨。第二步是2025年开始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还要逐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特别是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我们还得继续关注。第三步是2035年开始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这份文件已经公开发布,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

二是基本概念和内容上,有的词语我们一直在用,但未必能很准确地理解它的意思。比方说,“乡村”是什么?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乡村振兴促进法》,在立法的时候我们就这个概念反复地讨论和争论,最后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它的定义,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一定要注意,乡村不仅仅只是行政村,还包括镇。还有“产业振兴”,哪些产业是重点?法律也明确指出,支持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手工业、绿色建材、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康养和乡村物流、电子商务等。通过学习,进一步理清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目标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三是重点工作上,胡春华副总理在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要“继续按照预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下一步工作内容,中央统战部作为定点帮扶牵头单位召开了统一战线定点帮扶工作座谈会。我们定点帮扶四川旺苍(国务院定的任务)、对口帮扶贵州威宁(中央统战部定的任务)的工作仍然要坚持做下去,要做得更好。目前,社中央已经成立了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帮扶计划、选派了挂职干部赴旺苍,下一步要帮助当地将工作重心转到乡村振兴上来,运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布局。前不久我们也专程到旺苍和威宁召开座谈会,共同确定下一步帮扶的内容,对接今后的工作。接下来我们会根据地方实际需求,推动现代农旅、农产品加工、茶叶等特色产业发展,挖掘红色文化(我们帮扶的旺苍县是红四方面军总部所在地,威宁是红二、红六军团战斗过的地方)、地域文化资源;发挥我社人才优势,促进当地教育、医疗、农技方面人才培养;关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老区基层治理。我在威宁座谈时也强调,我们的帮扶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不能超越现实条件,在乡村振兴起步阶段要充分发挥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性功能,在党的领导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使基层群众真正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体。在实施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如果只把农民当成客体,就违反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关于这一点,民主党派既要帮扶,也要做好民主监督。近十年,每次社会服务工作会我都谈农村集体经济,上午交流发言中没有一个省谈到发展集体经济的情况,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社中央这方面的工作精神,共同开展好帮扶工作。为什么强调要把农民的事做好?从历史来看,赢得农民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好土地问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进行了两次土地革命,毛主席说过:有了土地革命的胜利,才有了打倒蒋介石的胜利。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仍然关注土地问题,过去是这样,今天、明天还应该这样。正如毛主席所说,“谁赢得了农民,谁就赢得了中国;谁解决了土地问题,谁就赢得了农民。”乡村振兴的核心工作仍然是要把农民的事情办好,发展农民,完善农民,唯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城乡差距,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二十字方针。

四是乡村振兴应关注的8个问题

第一,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是振兴农民。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过程当中,不管是产业规划、文化规划、社会建设规划,还是人文规划,都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乡村振兴促进法》总则第四条明确指出,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我们发展农村目的,是发展农民;我们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和基础,就是解决农民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目的,就是要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九三学社章程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恩格斯认为: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一生中的两项伟大发现。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是始终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相信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毛泽东思想的精髄是实事求是、独立自主、群众路线。毛主席提出,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邓小平理论的最核心问题是社会主义本质论,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一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观的本体论是“人”,是以人为本,发展人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人民的历史地位、政治地位阐述的更具体、更明晰、更直接。习近平同志提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没有全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习近平同志坚持人民立场和群众路线,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事求是地贯彻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因此,我们必须提高思想认识,一定要从人民立场出发,充分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是振兴农民。

第二,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要注重变革农村的生产方式。不改变生产方式,就实现不了中央提出乡村振兴的战略设想,也很难实现《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不断解放和发展乡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的要求。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一种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一种是社会生产方式。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要靠生产力的发展来推,社会生产方式是生产的分配方式,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关系,劳动成果的分配方式问题建国以来,我国进行了四次农村生产方式的变革:第一次是1949年到1953年,土改后,土地权属是农民私有,农民分到的地是私有财产;从1953年到1957年,我们走了集体合作化道路,建立了人民公社,基于土地权属的变化,生产方式变成人民公社集中管理、集中所有、集体生产;从1957年到1978年,又变革了一次生产方式;1978年,小岗村18个农民按手印,又变革了一次生产方式。和过去比,1978年以来,我们改变了原来大一统、大锅饭的生产方式,激励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决了温饱问题,使我们农村的生产力水平也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家庭联产承包是一种生产关系,现在这种生产关系已经无法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支撑不了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目标,也会影响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效果,所以,一定要变革农村的生产方式,变成土地流转、集中经营。关键是土地流转给谁?我注意到,一些理论家提出走集约化、合作化,把土地流转给具备经营能力的主体。土地流转方式要符合中国的国情,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原则。所以土地流转,搞集约化生产、搞规模化经营,还得流转给农民自己。这个“自己”不是流转给家庭为单位的农户个体,而是流转给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自己组织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我们变革生产方式,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第三,乡村振兴,一定要提升农村的基层组织化程度,建立乡(镇)村一体化的组织体系我们不能只提升“村”这单独一级的组织化程度,上面我讲到过《乡村振兴促进法》里的乡村指的是“乡镇和村庄”,根据法律的规定来治理我们的国家,这才体现依法治国。这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机制,《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六章,专门谈到“组织建设”,并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独立运营”。乡村振兴指的是乡(镇)村共同振兴,因此,如果不先把乡(镇)村一体化的组织体系建立完善起来,依然延续现有的碎片化管理、分散性布局,是不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

第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经济基础。《乡村振兴促进法》一共10章74条,是一部比较完善的法律,6月1日就要实施。里面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内容,在第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七条,一共8,明确规定了如何促进集体经济、如何保护集体经济的权益、如何让集体经济在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尤其在总则部分的第五条明确指出,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前几天武主席在阜平为九三学社中央乡村振兴实践基地揭牌,社河北省委的同志与河北农业大学的团队一起,帮助阜平制定《阜平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规划》,听他们介绍规划里探索的一些机制,我体会,只有依靠集体经济才能实现。不光在阜平,各地在探索实践的过程中,也应逐渐认识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迫切性。2020年出台的《民法典》已经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这都是为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所做的法律准备,希望大家加强学习。刚才提到,生产方式要变革,土地要集约使用,土地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为什么1953年以后要走合作化,走人民公社化。因为当时就发现,农民除了土地什么都没有,土地私有可能产生新的地主阶级,如果任由其发展,就失去了土改的初衷。所以当时党中央果断决定先走合作化,再推进人民公社化。宪法规定,我国的公有制形式,一种是全民所有,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农村的公有制经济目前还只能走集体经济这个模式。今天,我们要改变生产方式、要实现集约化生产,只有依靠集体经济这种机制才能把农民组织起来。

第五,集体经济是参与农村“五大建设”的主体。《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这几大建设的主体集体经济。那么集体经济究竟是怎样的经营模式?我认为,应该是多样性的,不能全国一刀切,不能同质化、均一化,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所占有的资源和资产量的多少、资产质量的好坏,采取不同的经营方式和经营模式。现在经营方式是多元化的,有专门经营资产的,有专门经营实体经济的,等等。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关键是探索经营模式,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不可能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九三学社中央和地方组织在对口帮扶点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模式这方面,要帮当地把好脉,要实事求是,不能好高骛远,不能手里只有一把米、一块钱,却想着干千万吨粮食、千万元的事。应该在党的领导下,在全社会的支持下,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以前,确实有一些地方出现了集体经济空壳化,没有资产。现在,通过脱贫攻坚,集体经济积累了一定的资本。集体经济发展起来后,农村的“五大建设”就有了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了经济基础,就提升了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力、组织力、动员力、调配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才不会被黑恶势力、财团等资本所操控。我们现在扫黑除恶,就是重点解决农村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问题和基层党组织弱化的问题。  

第六,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论,是农村国空间和生态资源资本化的理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一定要把“两山论”理解透,从逻辑关系上,金山银山是什么?金山银山是资本,那么绿水青山就是资本。就像逻辑学的经典解释:金属能导电,铜是金属,所以铜能导电道理是一样的。关键是,绿水青山都在农村。我们要把国土空间资本化,这个资本给谁,由谁来管理?应该给集体经济。我们通过这次脱贫攻坚,在农村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比如道路、农业基本设施,也应该作为资本交给农村集体经济。同样,山林是集体所有,我们要研究自然资源资产量化的问题。不管由谁去农村经营,都需要实现集体经济资源、资本的保值增值。有的地方,一些经营主体在农村承包果园,农村的土地是使用权集约化了,土地一亩地一年给800元,雇佣几个农民,每月打工给2000元,农民还很高兴,地方政府对此还沾沾自喜。实际上这片土地的收益,90%都被经营主体拿走,农民只分到了10%,农民分到40%也不过分。而且水是白浇的,但从没有人算过水的帐,经营主体在农村使用的水,应该交资源费。九三学社科技知识分子多,应该帮助农民算算这些账,给他们鼓鼓劲,这样才能把农民真正发展起来。

第七,要设法让国家和地方财政对乡村振兴增加直接投入。过去的投入,充其量只是投到县里直接投入到村一级建设的情况很少。根本原因在于,村一级没有承接国家财政资金的公有制经济主体,这其中,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安全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专门问过财政主管部门的同志,他们的答复是40年投入少是有客观原因的,给国有企业投入很大,但恰恰对农村投入太少他们不敢投的原因是农村没有能承接的公有经济组织。按照宪法规定,集体经济是我们国家公有经济的一种形式,如果把集体经济建起来,形成一定的规模,财政的投资不就有了承接主体,就可以直接在农村增加财政投入了吗?农村发展就会有一定的资金保障了。

第八,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发展生态红色旅游产业。2003年我担任河北省政协副主席时,赵金铎主席安排我带队考察省内红色旅游和生态旅游资源。也是在这个季节,我从河北省南端的涉县129师所在地,沿着太行山一直走到野三坡。两天我们在阜平调研,整个阜平县,每个村都有红色记忆、红色遗迹。我理解不忘初心要落实在不忘中国共产党的党史上。我们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的同时,更应当充分认识到,学习党史不只是对今年“建党一百周年”这个特殊时间节点的要求,而是长期性的。所以如果不把红色记忆用物质的形态承载下来,仅仅用纸质的形式,让子孙后代阅读这段历史,是远远不够的。类似阜平这样的革命老区,应该尽可能地在每个村都设一个红色旅游点,用物的形态来保存我们的红色记忆,在此基础上再结合生态旅游,我认为这才能发挥革命老区的特色优势我们中西部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居多、山区多,要考虑利用红色资源和生态资源发展红色生态游,因为革命老区的生态基础都比较好。

(二)深度参与乡村振兴要注重三个结合

一是要与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相结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植根于我国土壤的一项伟大发明创造,我们参与乡村振兴,必须始终坚持和维护这一新型政党制度。这一点在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时候我就谈到过,统一战线的“三大功能”“两大优势”作用愈加明显,作为新型政党制度下的统一战线成员,我们首先要认真学习领会执政党的思路理念、充分了解国家的政策体系、深入探究地方的实践特点。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因此我们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和中国共产党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自觉朝着“四新”“三好”要求努力。我们许多同志在参与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中,对国家政策理解得更细致、更深入,对地方的成就和基层困难知道得更充分、更详尽,同时亲历了摆脱贫困的历程,起到凝聚共识的作用,自身也受到教育,对我国政治制度认同感更强了。参与乡村振兴也应当坚持这一点,凝聚共识,讲好中国乡村振兴的故事,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深度参与”。

二是要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相结合。前面总结经验时谈到“与时俱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那么新发展阶段我们围绕的中心工作又是什么呢?中央部署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2035“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刚修订不久的《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强调,统一战线“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可见我们的工作要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来展开。西方国家的现代化,催生了乡村衰落、城市贫民,而社会主义中国,从一开始就对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有着清醒的判断,乡村振兴就是从现代化进程的全局来把握这两种关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乡村振兴是全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只有乡村振兴,我们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目标。

三是与九三学社科技特色相结合。参与乡村振兴,我们要用好“科学”这个传家宝。我认为,这个问题应当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视野来观察:乡村要充分发展,动力是什么——是创新,这就少不了科技创新;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必须树立协调理念,离不开科学思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发展,没有科技支撑当然不行;技术的“外溢”特性、知识的“零边际成本”,直接体现出开放、共享的科学品质。多年来开展科普等工作时,我越来越感觉到“科技特色”是先贤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大家今后要从这个角度深入思考。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我们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充分发挥九三学社所掌握的科学技术资源、文化资源、法律资源,帮助农村进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建设,帮助农村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贯彻新发展理念,尤其是共享、绿色、创新发展理念。

(三)在乡村振兴中打造社会服务“升级版”

一是要有创新,我在威宁说,乡村振兴要立足新发展阶段,重视通过基层党组织把农民组织起来,重视产业发展、实现良性循环,不断促进要素在城乡间有序自由流动,保障好农民的利益;要把握好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变革,让高质量发展下的“三农”成为实现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还要结合粮食安全和农业结构调整,重视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参与脱贫攻坚时,一些新领域我们已经有所尝试,比如帮扶中引入远程医疗、在线教育、农村电商,但还没完全跟上国家“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步伐,仍有待加强。还有一些新开展的工作,比如我们参与主办的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把科创、金融、产业资源调动整合起来,以后可不可以挖掘这些资源在乡村振兴中的潜力?我们确定河北阜平为社中央乡村振兴实践基地,今后怎样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多做一点工作?以往我们工作习惯是“点对点”,精准到人、到户、到项目,而参与乡村振兴,可不可以借鉴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经验,从产业体系、县域经济、城乡融合的“面”上发力?

二是要有重点,要遵循客观规律,对农村乡村振兴战略把脉问诊。一定要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谋划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我认为应该体现农村特色、“一村一品”,把中国农村建设好,发挥参政党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