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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鸿副主席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建议:尽快建立政府农村文化建设的社会评价机制


 

全国政协9月2日在政协礼堂召开专题协商会,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问题建言献策。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邵鸿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在会上作口头发言,建议尽快建立政府农村文化建设特别是文化工程的社会评价机制,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绩效评价和调查研究。

邵鸿说,近年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我国农村文化建设力度显著加大并取得了一定成就,农村文化活动日益活跃,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状况有所改善。但目前农村文化建设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和解决。一是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升。一方面,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仍然是不少地方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顾不上,不作为的基本理由,另一方面,相对于城市文化场馆的巨资投入,豪华修建,农村文化建设却往往是搞点缀,走过场。二是投入仍然严重不足且城乡差距较大。据统计,2007年全国文化事业费总计198.96亿元,仅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0.40%。同年各级财政对农村文化投入共计56.13亿元,仅占全国文化事业财政投入的28.2%,而对城市文化投入占文化总投入达71.8%,后者比前者高43.6个百分点。扣除对县级文化单位的投入,直接为7亿农民提供文化服务的乡镇文化站财政投入只有14.99亿元,人均仅2.06元。三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仍然滞后。据统计,全国县级图书馆2414个,按照《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低于县级最低标准的有536个,未达标率到22.2%。现有县级文化馆2806个,按照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低于最低标准的有1792个,未达标率高达63.9%。全国农村3.5万个乡镇中有2.67万个文化站需要新建、改建,占总数的76%;现有行政村61.3万个,未建村文化室的51.52万个,占总数的84.1%。调查表明,即使是农村文化建设较好的省份,乡镇文化设施落后的现象也很突出,很多乡文化站处于“有站无舍”的状态,村级文化设施建设更是严重滞后,制约了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四是保障机制有待建立。公共文化事务和文化行为规范方面的法律还很欠缺,宪法确定的公民文化权利、义务缺少具体化的法律规范加以保障;各级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视及资金投入缺乏制度规定,相关部门制定的关于文化方面的指导性文件都只是建议和意见,基层执行起来弹性较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市场环境构建、民间艺术团体发展扶持,文化建设工程资源整合等方面缺乏完整的配套政策。五是人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全国32976个乡镇文化站从业人员共65884人,平均每站2人,许多地方乡镇文化站没有专人管理,严重影响了工作的开展;现有文化站人员中,高中及中专以下学历的人数为3.5万人,占人员总数的53.1%;由于人员选拔管理机制存在缺陷,专项费用欠缺,培训途径很少,农村文化人员队伍专业素质难以提高,思想不稳定。六是专项建设工程整合不足、绩效有待提高。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启动了不少农村文化专项建设工程,诸如广播电视村村通、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民书屋、数字电影放映、流动放映车、演出车以及“三下乡”等,成为政府进行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手段和投入途径。这方面成绩是显著的,但由于缺乏协调沟通机制,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往往自设载体、自定标准、自筹经费、自行推进,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现象难以避免,特别是与农村教育、卫生建设和科技服务等相关活动也往往脱节,效益受到影响。又由于缺乏充分的前期论证和事后检查评估机制,有些项目的绩效和可持续性有待提高。如不少地方的农民书屋虽然办起来了,但图书数量不足、内容陈旧、管理人员不到位,不能保证有效开放和服务。又如在北方某地调研发现,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提供的大都是适用南方的种植养殖技术,适合当地的资料很少,与农民的实际需求不适应。一些地方配送车辆、设备使不起,不能正常发挥效用,有的甚至出现“流动放映车”、“流动演出车”空置率高达一半以上 ,电影对墙空放无人观看的现象。另外如村村通工程完成后,后期的长期运营普遍缺乏保障。

针对以上问题,邵鸿提出七点建议。一是提高认识。积极贯彻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真正把文化建设和服务作为农村群众的基本权益并纳入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内容,建立考核机制,统筹规划,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扎实推进,改变新农村文化建设相对滞后的局面。二是保障投入。将农村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基本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粮食主产区以及革命老区等地区另适当增加经费补助;坚持城乡统筹发展观,制定科学的、合理的城乡文化投入比例;制定鼓励社会多元化的投融资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对农村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投资,借助市场机制推动农村文化建设。三是完善设施。在加强绩效评估的基础上,适当加快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步伐。制定明确的建设目标和规划,争取通过几年的建设,使我国农村基层文化基础设施、文化场所和流动文化设施有一个明显的发展,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文化设施网络。四是创新制度。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下,政府以法制政策培育文化市场,以市场机制满足民众文化消费需求,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因此政府必须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由当前侧重于“送文化”逐步向“种文化”转变,逐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文化市场环境的营造上,致力于完善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引导和培育农村文化市场,为正在兴起的农村文化市场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政府可以购买服务方式促进民间文艺团体快速发展,并在税费收取、财政补贴、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和投融资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增加文化市场供给,发育市场中介,推动农村文化服务快速发展和群众的参与度,使农村文化建设形成内生的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与动力机制。五是建设队伍。根据各地农村文化服务机构的性质、职能和服务对象规模,由编制、人事等部门制定专职人员的编制标准和核定比例,重新核定编制数额,规范人员职称、待遇标准,出台人员奖励表彰制度;为专职文化队伍的培训和交流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中央财政设立文化干部培训和交流专项经费,根据各地情况对基层文化干部培训和交流灵活进行补助;培养兼职工作队伍,注重发挥基层文化骨干、文化能人、文化名人的积极作用,通过政府培训与引导,扶助强化民间艺术团体、文化中心户、文化经纪人等措施,丰富农村文化市场要素。同时以社会文化指导员等职业资格认证为载体,促进部分兼职文化艺术工作者朝职业化方向发展。四是疏通文化志愿者进入基层服务的通道和不同地区间文化队伍交流合作通道,尝试设立城市文化工作者到基层服务的制度,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多策并举解决基层文化人才严重匮缺的问题。六是整合力量。一方面要整合各级各地各部门的力量,实行农村文化“多元共建”;另一方面要整合原有文化阵地,使一个服务点具有多种功能。如吉林省的“欢乐庄稼院”示范点,将十几项面向农村的文化工程进行整合,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又如某些地区以定期流动的方式,加强县级“两馆”资源对乡、村两级文化服务单位的辐射与共享,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成效。因此,建议在不影响已有文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在制度安排、机构管理和资源共享等方面对重点文化工程展开整合,对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同时可以吸纳如医疗服务站、青少年素质教育点、科普技术推广站等原有的基层功能单位,把满足农民群众求乐和求知、求富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统一的文化生活服务共建共享平台,从顶层设计上对当前农村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创新。此外,也要鼓励地方开阔工作思路,进一步摸索符合当地特点的整合方式。通过工作、资源、内容和服务整合,使一个基层文化服务点能融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医疗服务、科普培训、文艺娱乐、文化遗产保护、体育活动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一种载体多方收效,形成资源共享和互利多赢的良好局面。七是加强绩效评价和调研。建议建立政府农村文化建设特别是文化工程的社会评价机制,从占用文化投资比例、投资效益以及文化部门的统筹管理、文化对经济、社会、政治的贡献率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评价制度应包括对各县、村、乡基本文化设施建设和对文化设施利用情况和利用效果的评价。评价依据是检查,对文化设施建设搞得好的县、村、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则给予批评和处罚。评价机制中应包含上级单位的评价、自身评价和社会公众的评价,避免单一主体的片面化。要有完善的指标体系、多样化的评价方法、规范的评价程序,绩效评价的实施过程要公开进行,其评价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必须以制度化的形式将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的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工作和干部岗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另外,政府有关部门还需加强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建立准确及时有效向政府部门提供农村文化动态信息的管理机制和关于农村文化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机制,并借助社会科研院所的优势,为文化体制改革和履行政府职能提供科学依据。

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和成都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就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有关工作情况和试验区设立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作了介绍。13位全国政协委员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若干问题作了发言。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作了交流发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政协办公厅、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全国政协常委、委员和部分地方政协的代表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