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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久为功 必有回响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员会民主监督实效初显


近日,从云南省人大公众号获悉,为深入推进川滇两省泸沽湖保护协同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军号率队赴四川省西昌市,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带领的协同立法班子共同召开泸沽湖保护条例草案协同立法统稿会,争取两省的泸沽湖保护条例同步审议、同步通过、同时实施。至此,九三学社云南省委员会对泸沽湖开展保护治理民主监督工作实效初显,呼吁“加快推进川滇两省共同立法保护泸沽湖”的建议在相关部门决策中起到了重要参考。

源起

泸沽湖,位于四川省盐源县与云南省宁蒗县交界处,湖泊水面面积50.3平方公里,一类水水质清澈见底,是我国最深的三大淡水湖泊之一,其生态保护的价值和意义不言而喻。

2021年10月,中共云南省委作出支持各民主党派省委、无党派人士开展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民主监督工作部署,明确九三学社云南省委会对口泸沽湖开展保护治理民主监督工作。泸沽湖保护治理民主监督工作,是彰显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践行多党合作事业,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的又一次生动实践,可以为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如何突破体制障碍,探索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如何协同、产业升级如何根据环境承载力科学布局、落实“湖泊革命”等提供参考与借鉴。九三学社云南省委会扛牢这项政治责任,成立了由主委李学林任组长,51名社员组成的泸沽湖保护治理民主监督工作专家调研团队,分为水环境保护组、水生态修复组、社会经济组、发展规划组、农业农村组、法制监督组。副主委段昌群负责监督专家团队,专职副主委毕红负责服务保障团队。形成班子成员亲自挂帅,社内专家各司其职,机关干部做好服务支撑的有机整体,全力推进泸沽湖保护治理民主监督工作。

问题

在调研中,九三学社云南省委会注意到,由于泸沽湖地跨川滇两省,两省在保护治理泸沽湖的立法中存在差异,导致泸沽湖保护从法制、机制、体制上存在诸多干扰因素。两地立法中对于一、二级保护区的标准、水位线的标准、水质保护的标准、具体的保护措施、湖泊保护协商机制、罚则等存在差距,出现同一湖泊存在两种标准与管理机制,虽然目前两省已经建立起湖泊保护协商机制,形成《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1+3”方案》,但因为保护标准未统一,最终导致保护的结果存在诸多冲突与问题。如泸沽湖流域存在诸多环境管理体制机制问题;泸沽湖两省各自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协调或缺失;两省共治共保机制实效性发挥还不充分;两省立法执行的水质标准不一致等。

过程

2022年3月29日至30日,九三学社云南省委会由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云南省委会主委李学林带队赴宁蒗县召开泸沽湖保护治理民主监督工作启动会,并采取实地调研和交流座谈等方式开展重点调研。相关部门希望李学林副主席商请省人大参照赤水河流域三省联合立法经验,尽快启动泸沽湖川滇联合立法工作,研究建立统一的泸沽湖流域管理保护政策法规体系,推动两省均按照Ⅰ类水质进行保护治理。李学林主委高度重视此项请求,指示分管民主监督工作的两位副主委立即着手开展可行性研究。

民主监督专家团的成员实地调研了赤水河三省联合立法的基本情况,为泸沽湖跨省联合立法提出可参考的借鉴建议,并利用专业知识,对立法的起草、流程、审批等进行了线上调研,了解立法的可行性。到泸沽湖围绕80米生态红线相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就川滇两省联合立法基本构想与丽江泸沽湖管理局进行探讨,听取基层管理人员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呼吁

在大量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九三学社云南省委会形成了《九三学社云南省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川滇两省共同立法保护泸沽湖的建议报告》,提出“加快推进川滇两省共同立法保护泸沽湖”的建议,并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报告经反复修改完善后,专报九三学社中央和云南省委省政府,九三学社中央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对专报进行了批示。

2022年11月18日中共云南省委召开“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李学林主委代表九三学社云南省委会进行发言,呼吁省人大职能部门对泸沽湖保护治理给予关心,主动作为,推动川滇两省联合立法。

回声

在九三学社云南省委会的积极呼吁和多方推动下,省人大高度重视,把川滇联合立法列上重要议事日程,今年3月和4月两次联合四川省人大开展泸沽湖保护协同立法调研,5月召开泸沽湖保护条例草案协同立法统稿会,推动建议进一步落实落地,目前川滇两省已按照Ⅰ类水质对泸沽湖进行立法保护。

民主监督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九三学社云南省委会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聚焦保护治理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发挥好民主监督的独特优势和九三学社科技界别优势,把“软”监督转化成“硬”帮忙,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助力泸沽湖流域天更蓝、水更清、景更美。(九三学社云南省委会  陈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