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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副主委范柏乃提交的议案助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出台


7月26日至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省人民大会堂举行。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并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省级层面的创制性地方立法。
在2021年1月召开的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教授领衔递交的《关于制定<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的议案》被大会正式立案(14号)。该议案引起了浙江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并列入2022年浙江省人大重点立法计划。
浙江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排头兵和先行者,坚定不移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着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强省”战略,加快文化研究工程建设,全力打造人才集聚地,为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理论、思想和智力支撑。该条例直面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面临的难点、重点问题,创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学科建设,高度重视学术研究,扎实推进智库发展,完善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的保障激励措施,着力破解工作短板、补上工作漏洞、夯实工作长板,为全面推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规范和法治保障。
该条例共有34条,把浙江省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政策上升至法律固化下来,对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课题研究和学术创新、新型智库建设和决策服务、文化研究工程和文化传承、数字化改革和专题数据库、科普基地和人文社科素养提升、学术评价体系和学术奖励等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关键问题进行前瞻性法律设计和操作性政策建构,是一部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创制性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