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共收到城乡建设类提案388件,约占提案总数的7.42%。其中,委员个人提案288件,委员联名提案68件,党派提案26件,人民团体提案3件,界别、小组提案3件。城乡建设类提案涉及我国城乡发展的各个方面,比较集中的问题有住房保障、环境污染防治、城市垃圾分类处理、旅游资源开发保护等。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去年底以来,中央及地方的楼市调控政策密集出台,仅近期就包括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全部退出房地产市场、暂停住宅用地出让等等。不过从3月份开始,部分重点城市房价又开始飙升。针对房地产市场问题,今年多份提案提出建议,首要的就是呼吁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案建议成立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二次房改,尽快提出公共住房改革的具体方案;加快推进《住房保障法》立法进程,实施兼顾社会各收入阶层的住房供给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强住房保障资金投入,明确财权和事权,确保地方住房保障建设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利用闲置部分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政策工具和金融创新,引导拉动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将住房保障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评、测评政府官员的硬指标,对执行不力的予以问责。
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是提案建议的重点。建议地方政府加大执行力度,转变政绩观,落实稳定房价的宏观调控政策。规范调整各项购房优惠政策,抑制投机炒房,严厉打击无证售房、未按规定时限开盘、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偷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调整保障房申报政策,解决保障性住房配售不公问题,对于居民保障房申报条件,可适度放宽,做到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真正符合相应社会群体的购买力。
治理环境污染 实施生态补偿
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社会经济课题。一方面,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对资源的消耗总量不断增加,相应地资源安全问题、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资源浪费过于严重,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过低,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鉴于此,今年多份提案着重就农村环境污染、水污染和生态补偿提出建议。
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方面,提案建议实行农民向社区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农庄集中的管理方式;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生物处理、自然净化;禽畜养殖尽量集中并加强新型技术推广;依赖严格管理和科技进步发展农业。
针对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建议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环境管理成效。成立国家、省级重点流域环境督查中心,协调组织各部门联动执法、上下联合执法。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科学合理调配跨流域水资源,域内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生态补偿资金的审计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尽快出台关于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对于纯生态型公益项目,主要依靠政府行为,实行以奖代补、以工代赈、投入配套、以资带劳等方式,用机制活力弥补资金不足,用政策效应调动各方积极性。支持、鼓励、引导公司企业或农民实行股份合作开发、合伙开发经营等方式投入经济效益比较高的生态建设项目,使社会力量成为生态建设的主体力量。适当延长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补偿时间,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继续进行第二轮退耕还林试点。
开发旅游资源推动生态旅游
生态旅游是一种增进环保、崇尚绿色、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的旅游行为。提案建议,当前应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应该以生态旅游理念改造传统旅游业,拓宽生态旅游范围,引导现代农业、林业、牧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建立生态旅游示范区,探索推进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旅游模式。对我国生态旅游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统一的生态旅游检验标准和评价体系,建立生态旅游认证体系,促进生态旅游规范发展。完善生态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就标准制定、评估认证、资源保护、景区管理、开发建设等制定统一规章。健全生态旅游的法律法规,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加入生态旅游的内容,修改与生态旅游不相适应的条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引导旅游业向生态旅游方向发展。加强对生态文明、生态旅游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此外,城乡建设类提案还就发展绿色建筑、推动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世博场馆资源再利用等具体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政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