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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战部《人民日报》刊文:提升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


近日,党中央召开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对巩固壮大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作出战略谋划和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新时代多党合作更加规范有序、生动活泼。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推动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前不久,党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作为党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对政治协商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要把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学习贯彻《条例》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我国新型政党制度。

要坚持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

政治协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进行的伟大政治创造。一部政治协商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团结奋斗史。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秉持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理念,通过组织开展制度化经常性的真诚协商,听取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为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重要目标凝聚智慧和力量。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的题中应有之义和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通过参与政治协商,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我们党的主张和政策,进而接受党的主张,坚定不移跟党走。坚持党的领导,理应是政治协商第一位的要求。《条例》在界定政治协商的概念时,就强调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协商,并将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作为贯穿全文的一条鲜明主线。比如,《条例》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政治协商工作应当遵循的首要原则,在“组织领导和职责”一章中,聚焦“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要问题,对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地方党委职责、党委统战部和政协党组职责,分别作出具体规定。

做好政治协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政治协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把握我们党关于政治协商的理论政策思想、性质定位、原则底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从政治和大局高度统筹谋划政治协商工作,切实把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政治协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中心才能找准方向,服务大局才能彰显价值。经过多年的发展,政治协商已经成为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独特价值。从1948年我们党发布“五一口号”邀请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协商讨论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与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就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抗美援朝等内政外交大事要事进行广泛协商、达成共识后再付诸行动,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就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实施脱贫攻坚战略、统筹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等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政治协商已经深深嵌入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之中,有效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条例》把“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作为政治协商定义的要素之一,在规定政治协商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时强调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规范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时强调的都是“国之大者”或地方重要事务。

做好政治协商工作,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问题,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要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完善考察调研、知情明政等制度机制,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了解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了解社情民意和各种信息动态,优化调研选题,找准存在问题,为开展好战略性宏观性研究打下坚实基础。

要坚持聚焦凝聚和增进共识开展协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统一战线因团结而生,靠团结而兴”,“不断增进共识,真正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全体中华儿女都团结起来”。今天,我们已经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但同时,我们所面临的矛盾和困难的复杂性严峻性前所未有,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需要在我们党的领导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共同应对、迎难而上。实践证明,共识越多,团结的程度就越深,形成的力量就越大。政治协商作为凝聚和增进共识的重要方式,在新形势下应该发挥更大作用。对此,《条例》在阐述政治协商的地位作用时提出,政治协商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的重要途径,把“凝聚共识”作为政治协商工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除此之外,《条例》在规范政治协商活动的筹备、开展以及政治协商成果运用和反馈等工作中,都体现了凝聚和增进共识的要求。

做好政治协商工作,要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最大限度地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在润物细无声中做好沟通思想、解疑释惑工作,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把党的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广泛持久的力量支撑。

要坚持着力提升协商能力和水平

协商能力和水平关乎政治协商的成效。搞好政治协商,需要我们党和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共同努力。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在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中担负着首要责任,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也担负着重要责任。《条例》作为党内法规,全文各个部分都蕴含着对各级党委做好政治协商工作、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的要求。不仅如此,《条例》还就我们党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提升协商能力和水平提出明确要求。在规范地方党委在政治协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时,《条例》明确地方党委要“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高政治协商能力,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在规范政协党组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时,《条例》规定政协党组要“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引导委员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协商职责,切实提高协商能力,发挥党员委员在政治协商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做好政治协商工作,一方面,要推动各级党委抓好自身协商能力建设,增强协商意识,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学习政治协商理论方针政策,切实掌握政治协商工作艺术和方法,既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又坚持真诚协商、务实协商,以开阔的胸襟、平等的心态、民主的作风,鼓励和支持党外人士讲真话、建诤言,鼓励不同意见交流和讨论,营造肝胆相照、民主和谐的协商氛围。另一方面,要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提高协商能力,继续为党外人士搭建更多平台、创造更好条件,帮助他们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要支持民主党派结合界别优势,加强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更好地吸收专业性强的意见建议,增强协商建言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提升协商建言的质量和水平。

(来源:人民日报  原标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提升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