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韩启德带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冯长根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4月20日结束了在河北省的执法检查。4月16日以来,检查组一行听取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工作的汇报,并先后前往北响堂山石窟、磁州博物馆、直隶总督署、鸡鸣驿城、灵岩寺、暖泉古镇等多个文物、博物馆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全面深入地了解了各地文物安全、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等情况,并就进一步做好法律实施听取了意见和建议。
韩启德对河北省在文物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河北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将文物保护纳入到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考虑,在文物保护管理体制上不断创新,部门间实现协调联动,着力抓好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建设,文物保护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在文物抢救、普查、保护、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韩启德指出,自1982年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依法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的来看,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水平与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的地位还不相称,与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文物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依法加以解决,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
“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督促和支持各级政府和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继续做好文物流通管理工作,提高文物保护执法能力建设,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积极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努力开创文物保护事业的新局面。”韩启德说。
据了解,作为文物大省,河北省现有不可移动文物总量超过3.3万处,其中国保单位168处,位居全国第三;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30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780处;世界文化遗产三项5处,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41处,有各类博物馆、纪念馆92座,文物藏品90余万件,其中一级文物8880件(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