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

林绍彬:海峡西岸经济区对台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副主委、福州市第二医院副院长林绍彬说,随着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密切,海峡西岸经济区新台币自由兑换和新台币与人民币直接汇兑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新台币双向兑换业务还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拟开办新台币双向兑换业务的银行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业务申请报告、批准或授权文件、业务操作规程、内控制度等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由所在地外汇局初审后报国家外汇总局审批。收到外汇局批文后,银行方可开办新台币兑换业务。第二,各家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的银行基本都遇到兑换后新台币现钞处理的问题。除中国银行通过中银香港解决新台币现金管理外,其他银行基本没有较好的管理新台币现钞库存的方法和途径,导致库存管理成本增加,缺乏调配的灵活度。第三,新台币两岸货币清算仍处于现钞货币清算阶段,无法满足台商较大量的资金通汇需求。虽然新台币在试点区域实现了双向兑换,但两岸结算和清算主要以美元交易,台商与大陆企业的贸易结算必须通过美元折算后方可实现国际清算,新台币仍主要扮演第三方过渡型货币的角色,两岸贸易商在交易时必须充分估算美元汇率波动带来的汇率风险和财务成本。两岸未实行新台币的直接汇兑对经济贸易等往来产生较大的影响。为此建议:

一、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适当授权福建省外汇管理局审批新台币兑换业务或针对福建试点适当开放该项业务,变审批制度为报备制。

二、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专门的金融机构作为新台币现钞的主办行,负责其他金融机构的新台币现钞的缴存和提取工作,同时,出台福建省金融机构间新台币现钞管理和新台币平盘等方面的具体政策。

三、央行加快建立货币清算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在福建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做为清算行,其他银行可通过清算行(福建海峡银行)办理人民币与新台币的清算,以提升清算效率,节省台资企业的清算成本。通过适当途径与台湾主管部门沟通,在金门、马祖等地设立清算机构试点,以逐步实现人民币与新台币的直接汇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