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其兴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朋友,忠诚的爱国民主人士,曾任第八、九届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第九、十届中央副主席、第十一届中央名誉副主席,天津市第十一、十二、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九三学社天津市第六、七、八届委员会主委、第九届名誉主委。黄其兴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2月3日在天津逝世,享年82岁。
黄其兴同志,云南昆明人,1929年5月1日出生于越南海防市一个爱国华侨之家,1948年在云南五华文理学院外语系学习,1949年到法国巴黎湘雅化学学校和法国百艺学院应用化学硅酸盐专业学习,1954年毕业后在法国巴黎水泥厂担任工程师。1955年,他满怀爱国热情,冲破阻力,毅然回到祖国,在中国科学院土木建筑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投身新中国的建设。当年,他受邀参加国庆观礼并受到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
黄其兴在中科院工作的11年间,正值我国为实现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奋斗时期,国家需要大量建筑材料。他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先后主持研制成功赤页岩无熟料水泥、耐热混凝土、混凝土速凝剂等新型建材,其中,混凝土速凝剂项目获得全国科技大会奖,在成昆铁路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为我国建材科研工作和建材工业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文革”期间,黄其兴同志受到冲击。但他始终坚信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归国初衷不改,爱国情愫更浓。恢复工作后,他积极投身于科研工作,同时还翻译了一批外文科技文献,培养了一批年轻的科学工作者,会同其他同志撰写的《混凝土速凝剂和早强剂》一书受到生产和建设部门普遍欢迎。
1976年,他调到大港油田规划设计研究院担任工程师,1978年任石油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在此期间,他负责组织了多项重大项目的攻关,取得了一系列科研成果,发表了多篇论文,与他人合著了我国第一部系统介绍石油工程材料的专著,是硅酸盐和工程材料专业有较深造诣的工程技术专家,为推动石油工程材料技术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1987年,他担任塘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其他同志真诚合作,加大对教育事业投入,解决渔村和农村学校危漏房改造问题,提高教师待遇,促进塘沽区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他还积极履行全国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职责,在1989年全国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上,提交了《建议国家制定〈国旗法〉》的提案,1990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1991年4月,黄其兴同志当选天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3年、1998年连任天津市第十二、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八、九届全国政协常委。此外,他还长期担任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中国侨联副主席,九三学社天津市委会主委,市科协副主席、市侨联副主席和名誉主席等职务。黄其兴同志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身体力行,做中国共产党的挚友、诤友,团结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为加快推进天津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而不懈奋斗。在担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强民族宗教侨务领域的立法和监督,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指导意见,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殚精竭虑,努力工作。在九三学社中央负责科技服务和对外联络工作,积极开展科技智力支边扶贫工作,为促进边远贫困地区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作为九三学社天津市委主委,他团结带领九三学社成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天津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较大贡献。
黄其兴同志2003年1月从领导岗位退下来直到病重期间,始终关心天津的发展,热心做好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的工作,为天津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继续贡献力量。
黄其兴同志的一生,心怀赤诚,情系人民,心系祖国。他光明磊落、胸怀坦荡,廉洁奉公、执政为民,谦虚谨慎、敬业务实,平易近人、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德高望重。他是九三学社的优秀领导人,是受到各界人士尊重的、有影响的民主党派代表和侨界代表人物。他的崇高品质和行为风范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黄其兴同志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