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

李彬:农村“撤点并校”工作应结合实际有所调整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广西区委主委李彬说,为了加快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近几年农村义务教育“撤点并校”工作大力推行。但农村“撤点并校”对于农村孩子的上学是否真的利大于弊,还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仔细研究,结合实际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撤点并校在一定程度上整合了教育资源,加快了学校的规划布局,但由此也带来一系列问题,给被撤点的农村带来了新的困难。据一些村民和基层工作者反映,不少农村孩子上、下学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借读费,农村孩子受到不公正待遇;城镇小学班级人数增多,教育质量难免有所下降;为了孩子上学便利,不少农户不得不离开农村到城镇里租房变为农民工,大量农村住宅闲置、土地无人耕种等等。

就农民的经济负担而言,农村“撤点并校”后,一些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存在山路崎岖难走且路途过于遥远的问题,孩子的车费、住宿费、伙食费对于农民家长,负担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从孩子的身心健康来讲,不少寄宿制学校未配备足够的生活老师、低学龄儿童生活难以自理,他们的成长更需要得到父母照料而不是过早的过上集体寄宿的生活。此外,上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撤校校址重复利用难、城乡教育差距拉大等问题也随即出现。

无论任何政策首先都应该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如果新的教育政策在实施后给群众生活带来更大的不便,就违背了我们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初衷,就应该重新审视,结合实际,加以调整。为此建议:

1.针对“撤点并校”工作公开征求民意,特别是对被撤点并校的行政村农户进行详细调查,并根据民意作出相应的布局调整,避免让农村孩子出现新的上学难问题。

2.结合人口、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配置撤点并校的比例,尽量减少被撤点,尤其是边远山区的被撤点。

3.应根据实际情况至少保留部分一至三年级的教学点,让农村的孩子们具备相当的自理能力后(例如10岁后)再到寄宿制学校去。

4.由乡镇中心校统一管理未撤教学点的教学与教务工作,并采取轮流选派教师到教学点开展教学的方式,以确保教学点的教学质量和教职工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