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

九三学社中央关于畅通物流渠道,着力保障民生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多数城市蔬菜瓜果的零售价是产地收购价的十几二十倍。除蔬菜瓜果外,其他商品的情形也大致相似。其恶果是,所有负担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让消费者苦不堪言。问题究竟出在哪里?经过课题组的调查分析,物流渠道不畅通是真正的幕后推手。

一、物流渠道不畅通的具体表现

据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披露,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18%左右,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过高的物流成本是导致商品价格攀高的重要因素。

一是天价路桥费。全世界70%的收费公路在中国,收费标准最高也在中国。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有关报告称,中国货物运输总量75%是由公路承担的,路桥费占运输成本的三分之一。高额收费、延期收费已使路桥业的暴利远超石油、证券、房地产、金融等行业。以广深高速公路为例,其初始投资122.17亿元,1997年7月正式通车。从2002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广深高速收取路费242.48亿元,加上1997年到2002年每年15亿元的保守收费,路费总收入超过300亿元。2008年,国家审计署曾对国内18个省份收费公路进行了审计,发现16个省份在100条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有7省份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多元。有12个省份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

二是处处乱罚款。在中国,只要货车行驶在路上,就难免不被罚款。超载、超高、超速被交警罚款,擅改车辆或无证运营被运管罚款。此外,还有城管、煤管、林政、植物检疫、工商、税务、动物检疫、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矿产资源、烟草专卖、盐业管理等部门的罚款。以河南西峡县为例,该县是闻名运输业大县,登记有4000余辆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平均每车每天要承受不白罚款100至200元。在云南,一家正规的运输企业,每年上缴税收1000余万,盈利是300余万,罚款要开支200余万。某地一位细心的车老板详细记录了每一次罚款(含有票的和无票的),共574次,共罚款40155元,其中有罚款15150元,占37.7%,没给票吃黑钱25005元,占62.3%。

三是货物进城难。为避免城内交通拥堵,国内绝大多数城市限制货车进城,致使货物进城难现象极其严重,进城最后1公里的费用比前面1000公里的费用还要高出150%。以北京为例,货车进城需要特别通行证,只有5%的比率,而且每3个月换一次。要办货车进城通行证,一是要有关系,二是要花大价钱。因此,多数菜贩的卡车开不进城,北京社区里菜贩的小面包车又不敢开出城,蔬菜从产地到社区市场价格要翻20倍。一些菜贩无奈将小面包车改为客货混装,成本高昂。以一辆载重2吨的厢式货车为例,它的运输量需要4辆小面包车才能完成,所需花费的汽车购置费用、油费、道路通行费、工人工资等都要上升4倍,而且大大阻塞交通。不仅如此,由于小面包车人货混装违反现行交通规定,一辆价值2至3万元的面包车被查违规,却要缴纳3至10万元的罚款。其恶果是,北京每年两亿多吨城市货物配送,百分之七八十靠违法进城。据了解,上海也不例外,一家最大物流公司仅三套货运通行证,无奈打出租车送货,价格极其昂贵。

二、畅通物流渠道的几点建议

(一)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期限与标准

中国的收费公路多、收费标准高是不争的事实。收费站俨然成为政府、部门及少数利益集团的提款机,必须认真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1.防止收费期限定得过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准确测算建设投资成本,科学设定收费期限,别让贷款路桥成为暴利工具,无端增加老百姓的负担。

2.防止收费期限无故延长。一是要坚决撤销到期的收费站,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收费期限;二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路桥收费社会公示制度,提早还清贷款并收回应得利益的,应提前撤销收费权利。

3.防止收费标准定得过高。应参照国外贷款公路对收费情况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大众可以承受的收费标准,尽快降低现行收费标准。

(二)要采取果断措施遏制罚款乱象

造成公路罚款乱象,既有体制不畅、政出多门、相互矛盾的原因,又有监督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原因。以货运车辆超载为例,有5个部门可以罚款。交警以车辆行驶证的核定吨位认定“超载”,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罚款2000元以内;路政以车辆轴数及单轮轴6吨、双轮轴10吨认定“超限”,按照《公路法》罚款30000元以内;城管既不参照行驶证也不参照车轴数,而是以道路禁限重量标志牌认定“超重”,按照17年前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罚款20000元以内;运管以营运证核定的标准认定“超载超限”,在《道路运输条例》中没有对应的罚款标准,往往按《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未经许可擅自超限” 罚款30000元以内;收费站既不参照行驶证,也不参照车辆轴数和公路禁限重量,而是以车型认定“超重”,按《公路收费条例》规定的超过标准加倍收费。以上部门标准各异,依据不一,货车永远难逃罚款的厄运。

治理公路罚款乱象,必须多管齐下,标本兼治。一是要统一法律法规标准,尽快废除不适时宜的法规,抓紧完善相互抵触的规章,彻底打破各立章法、各行其政、任意扩权的怪圈。二是部门之间分工要清晰,防止多头罚款、重复罚款。三是要精简管理队伍,提高品德修养,提高执法水平,杜绝“以罚养人”和 “堤内损失堤外补”的现象。四是国家执法监督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对违规罚款、中饱私囊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五是要畅通投诉渠道,既要聘请部分司机作监督员,及时反映信息,又要敞开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各种投诉。

(三)要设法解决货车进城难的现象

有很多同样面临交通拥堵困扰的国家和地区,对货车进城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措施。在中国香港,物流业是支柱产业之一,不少跨国企业也都选择香港作为储存、管理和运送产品及获取增值服务的理想基地,作为亚洲重要的金融、商贸中心。香港特区政府一方面限制私人轿车的发展,另一方面却对从事物流运输的货车大开绿灯,几乎没有任何限制。而且大部分商场、超市在夜间也会收货。在东京,同样限制私人轿车的发展,但和香港一样,东京对物流配送的货车却没有任何限制,货运车被视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一部分,甚至和公交车一样享受财政补贴。我国各大城市应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科学解决货车进城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