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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农民:不可忽视的法治领域

??北京律协农村法律事务专委会主任阎建国律师访谈


【阎建国: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九三学社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年法律顾问;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六、七、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中华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曾获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律师、首都慈善公益先进个人称号。】

我国是一个拥有九亿农业人口的大国,“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中国迈向现代化、推动民主与法治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农村同城里一样,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在基层依法、民主、科学管理的实践中,在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存在着大量的法律事务,存在着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2006年5月,北京市律师协会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第一家农村法律事务研究服务机构——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作为委员会主任的阎建国带领该专业委员,立足于公益性、服务性、引导律师行业对农村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视,配合政府为“三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农民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就专业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做了大量的工作。

日前,由阎建国主持的旨在倡导公益,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的“北京律协三农法律热点问题研讨会”在京举行。会议特邀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邓文奎司长及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研讨会就当前涉及“三农”的一些热点进行了剖析,提出当前处理涉及“三农”一些重大问题的难点在于法制不健全,法律法规与政策之间不协调以及对一些重大问题认识不一致。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所有权是农村土地问题的核心。当前涉及“三农”突出的法律和政策热点问题集中在财产权问题,最重要的是土地和宅基地以及小产权问题。当前需要统一认识和合理合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农村基层自治权也需要特别关注。基层民主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如何在农村落实好我国的这项基本政治制度,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目前还还存在许多其他问题,如拆迁纠纷问题、农民因贫困犯罪率逐年上升问题。再有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近年来中央出台了许多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有的地方落实得好一些,有的地方差一些,但总体上看还不到位。

阎建国律师特别关注我国9亿农民这一庞大的弱势群体,在提供大量高端法律服务的同时,主动向农民兄弟、向农村基层组织、向涉农的相关领域和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满足他们的这种需求,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做出的具体承诺。城乡差别较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往往不能依法救济自己的权利,从而产生社会矛盾。广大律师并不“嫌贫爱富”,积极为“三农”相关法律事项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服务。

阎建国律师受聘为北京市农工委和北京市延庆县的常年法律顾问,不仅积极主持参加研讨会和座谈会,还提供了一系列义务法律服务:他受北京市农工委之邀,全程义务为与“乡村道路太阳能灯安装工程”相关的事项进行了法律审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他义务为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农业贷款绿色通道项目”合作协议》进行了书面审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他应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邀请,义务为“农家女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方案提供法律服务;他义务就北京市农工委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的《农村信息化合作协议》进行了书面审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2007年,北京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举办了“物权法与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研讨会,提出了一系列值得立法、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关注的问题,并对某些问题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受到了广泛关注。阎建国主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问题研究——北京律协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论文集》,受到了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09年,阎建国提供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立法的建议》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被作为政协九三学社界别提案,受到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表彰。

中国律师倡导爱国家、爱人民、为“三农”及公益事业弱势群体服务;愿为推动中国民主与法治进程、依法治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