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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切实加强节能降耗工作


 

 

九三学社中央认为,过去20余年,我国在能源节约领域取得巨大成就,实现了GDP翻两番而能源消费仅翻一番的目标。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为实现能源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还不少。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一方面,我国能源利用率低,能源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为33%,低于发达国家的43%,煤炭占总能源利用量的65%,脱离了世界能源消费结构的主流。另一方面,我国节能降耗形势严峻。“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约束性指标2006年完成情况很不理想,能源使用的高投入、高污染、高消耗的现状仍没有得到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滞后、高耗能行业增长过快,节能降耗工作面临更大压力,形势十分严峻。

为加强能源节约利用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的目标,九三学社中央提出八点建议。一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高消耗产业过度增长,大力发展能耗低污染少的服务业。严格控制建材、冶炼、热力等高耗能产业的过快增长,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二是加强节能降耗的法律约束。完善节能降耗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建筑法》、《规划法》、《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进一步严格能源节约管理制度,强化对节能降耗的约束,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建设项目节能设计不合理照样能审批上马等违法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加快能源市场化改革,打破垄断,理顺关系,建立能真正反映能源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以避免能源价格严重低于市场真实价格所导致的企业和居民浪费能源,同时可以增强发展与采用节能技术的动力;要建立适合市场要求的资源节约项目运作机制,可倡导推广电力(资源)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资源)管理、能源节约自愿协议的运作机制,并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要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加强和改进电价管理,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研究制定能耗超限额加价的政策。四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要建立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政府能源管理制度,形成完备的科研开发体系、服务体系、成果推广体系;要加强能源资源统计工作,建设完备的信息体系,在现有统计渠道基础上建立可持续运行的反映全国能源资源动态状况的数据库;要建立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定期公开和公布制度,利用网络、媒体,促进公共参与,形成刺激和奖惩机制;各级政府应尽快研究制定加快节能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各级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转换机制、创新模式、拓宽领域,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五是加快技术创新,在能源资源瓶颈技术上有所突破。要加强节约能源资源的基础研究,加大科研投入、整合研究力量、构筑研究平台、组织研究攻关,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示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突破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等能源资源利用关键技术领域的瓶颈;要加强相关应用技术的孵化和培育,采取多种方式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重点建设一批高效利用能源资源的先进技术的孵化基地;加强项目的示范、总结和推广,推动“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建设与实施。六是将节能目标切实纳入干部考核。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问责制,将节能降耗指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并与其业绩或政绩挂钩。七是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要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传媒,大张旗鼓地开展能源节约的舆论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加大科学普及力度,普及能源节约的知识,传授能源节约的技能;加强教育培训,特别是各部门领导干部列为能源节约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各级政府要做好能源节约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形成设计、管理、重点设备操作等一应俱全的技术培训网络体系;有关部门应在基础教育、市民家庭中大力普及节约能源知识,提倡文明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