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地方小规模状态的实践表明,以“确权赋能”为核心的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已具备进一步突破的条件,建议允许部分地区先试先行,封闭运行,同时尽快修编与农民土地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赖明认为,要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就必须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清晰的财产权利和公平自主的交易权利,为此必须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充分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和资产,赋予并保障农民应有的土地权益。
“三年多来,以确权登记为重点的改革大范围推进,但其进展并不理想,全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率刚过70%,各地进展和规范程度差距较大。”赖明说。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今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此外,2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将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作为今年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
赖明调研了解到,成都实施以“确权颁证、还权赋能”为核心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以土地和房屋面积的实测为基础,全面厘清农村土地和房屋的权属关系,并向农户颁发产权证书,做到地、账、证、耕地保护合同和耕地保护基金发放面积“五个一致”;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长久不变”;建立了全国首个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所,并尝试以公司、合作社为对象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在灾后重建中以预期新建房屋为抵押进行建房贷款等等。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权属纠纷等问题时有发生,亟待研究和解决。”赖明认为,成都以“确权颁证、还权赋能”为核心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是符合成都实际的,应借鉴成都经验,因地制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赖明建议,选择合适的地区,在明晰土地产权、遵循土地利用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基础上,开展改革征地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试验。
赖明最后提醒,农地产权的实现还需要健全乡村治理机制作为保障。“一些地方建立了党组织领导、村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参与的村级治理机制,在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流转等方面实现民主决策,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