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制,但是我们对于‘基本医疗保障’的概念还缺乏科学的、深入的认识。”部分医卫界委员反映。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高润霖说,基本医疗保障简单地说就是保障老百姓的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基本的、恰当的治疗。承担这部分任务的应该是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而不是大型三甲医院。现在很多大医院为了满足人们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都在扩建或者新建分院,这种定位并不科学。大型三甲医院主要治疗的是大病、重病和疑难杂症,并对其他级别的医疗机构提供指导,在医改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下,还要将优势资源投向三甲医院,对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作用有限。
“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主要以城乡划分,很难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社员、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副院长史大卓表示,我国应借鉴新加坡经验按医院病房的级别来确定报销水平。他说,新加坡将医院病房分为A、B1、B2、C四级,C级病房为8人间,设施只有电扇,患者能够得到最基本的治疗,对于这部分患者的费用国家全部报销;B2级别往上的病房,逐渐配备空调、电视、卫生间、洗澡间、沙发、衣柜等设施,患者人数也逐渐减到4人、2人、1人,不过国家报销比例在逐渐下降,自付比例在逐渐上升。如果患者对于以上4个级别还不满意,需要特需服务,那么绝大部分费用都将自己承担。
高润霖表示,老百姓70%的疾病都可以在县级及以下医院治疗,但是由于医疗服务行业的特殊性,每个人都有追逐优质医疗资源的心理,这就需要科学引导。分级报销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建议国家降低大医院的报销比例,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水平,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流大医院的患者,客观上也可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