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说,当前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从根基上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管理基础。近期,我率九三学社中央调研组赴辽宁省大连市就“加强基层社区管理”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目前,社区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1.社区管理机构定位不清,行政化倾向突出
当前,街道办事处要承担行政、执法、经济发展等方面多达上百项的工作,与政府各部门都有业务联系,“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工作压力很大。同时,作为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委会,行政色彩较浓厚且“有责无权”,本职的自治管理功能却日趋萎缩。
2.社区管理缺乏统筹协调,不能有效整合各方资源
一是上级行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不足。各部门在社区的派出机构之间缺乏协调,在社区管理中职能混淆,工作重复;本应承担统筹协调职能的街道办事处,因缺乏相应的财权和人事权,难以发挥主导作用。处理社区实际问题,甚至是一些小问题,也往往需要层层上报至上级机关协调。二是社区管理格局单一。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在社区管理中的参与度不高,居民团体、志愿组织、慈善组织发育不足。三是社区管理信息资源缺乏共享。例如,在人口等基本信息上,公安、计生、民政、劳保等部门往往使用不同口径的信息,导致社区管理底数不清,加大了管理难度。
3.社区管理的投入不足且管理机制不完善
一是财政投入不足,与应对繁杂工作、稳定人员队伍的实际需要差距较大。二是管理机制不完善。社区经费的拨付和使用一般由街道办事处决定,并且常常与街道经费捆绑使用,“居财街管、管用分开”、“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等原则还有待落实。三是投入渠道单一。
4.社区管理的监督机制亟待完善
一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难以受到街道和社区的监督。社区中各类专业问题的处理权集中于政府各职能部门,街道办和社区居民对其工作绩效和作风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二是面向社区管理机构的考核偏向于行政指标考核。社区管理机构考核的结果与工作经费、人员任免挂钩,因而过于偏重各类职能的硬性指标和量化考核任务,而社区居民的满意度评价指标未能得到充分重视。三是社区信息不透明、不对称制约了居民监督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此外,社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社区管理法制化程度有待提高,也阻碍了社区管理工作的开展。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统筹,健全机构,完善社区管理体制
一是进一步明确社区服务机构和街道办的定位和责权关系。二是因地制宜地强化街道或社区层面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间及其与社区服务机构的综合协调,实现与基层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的有效对接。三是完善社区服务组织构架。
2.强化保障,排查隐患,健全社区管理机制
一是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二是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根据各地实际,提高专业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因地制宜地给予优秀工作者“向上流动”的空间。三是强化监督机制。在街道办和社区服务机构的考核中,建立社区和居民双重监督机制,加大居民满意度等指标的权重。四是着重加强矛盾调解机制和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在街道党委领导下,整合信访、综治、治安、法律纠纷、社区矫正和法律调解服务等功能,建立区域性矛盾纠纷排查网络。
3.凝聚合力,规范服务,促进社区管理科学化
一是综合考虑资源投入、实际绩效和居民满意程度,构建社区管理与服务的评价指标体系。二是推动社区管理信息共享。由民政部门牵头,统筹整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公益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等方面的信息资源,建立较为完善的社区管理信息库。三是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四是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4.明晰权责,提升意识,加强社区管理法制建设
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社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自身特色的社区管理条例,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职能及其与驻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权责关系,提高社区管理法制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