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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捷序:稳定房价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福建省副省长洪捷序说,2009年,全国房价一路疯狂走高,上涨幅度为十年之最,深圳市房价更是在短期内匪夷所思地飙升80%。据社科院统计,目前85%的家庭表示买不起房。而近期各地新拍楼面价屡创新高、居民恐慌性购房,都显示出社会对房价走高的预期。

房价过快上涨,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房地产保有环节税赋缺失。我国是世界上少有的不征收物业税的国家之一,投资投机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二是收入分配严重不均。高收入家庭拥有多套住房,而中低收入家庭面对高企的房价只能失望地观望。三是普遍存在不切实际地片面追求大面积、豪华型住宅的消费观念。四是尽管各级政府已加大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但其完善尚待时日。五是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不平衡,地方财政过度依赖土地,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心有余而力不足。六是产业布局不合理。我国中小城镇发展缓慢,产业过分集中在大城市,大量毕业生和农民工涌入,大大增加了大城市的住房保障压力。

改革开放以来,老百姓住房得到很大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面积由1978年的人均6.7平方米,提高到2008年的超过28平方米。住房已成为老百姓改善生活质量最重要的需求。房价过快上涨,将导致经济泡沫加剧、老百姓怨声载道;房价大落将引发金融风险、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因此,必须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们建议。

一、尽快开征物业税。不少国家的经验证明,物业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形成合理消费观念、抑制投资投机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有效手段。经过6年多的“空转”试点,征收物业税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目前是开征物业税的合适时机。但必须明确的是,征收物业税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调节贫富差距以及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而不是大幅增加税收,更不是增加中低收入家庭税负。

建议循序渐进、分步开征物业税。要由简入繁。先开征非住宅物业税,再开征住宅物业税。要先局部后整体。先在房地产权登记成熟的城镇地区实施,再逐步覆盖城乡。要区别对待。制定统一的税制,允许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确定相应税率;先对拥有多套住房、别墅等高价值住房、空置房征收,再平稳过渡到超出一定标准的商品房。现阶段,可在前期“空转”运行试点城市中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空转实”试验;为减少社会矛盾,此阶段对第一套且人均居住面积在一定标准下的自住房暂行免征物业税,但要做好政策法规的衔接工作。

二、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城市新增人口的住房消费随着经济能力的提高,一般经历廉租、合租、租用、购买低价房、商品房等层次。而现阶段大多数消费者片面追求拥有房屋产权,追求大面积、豪华型,这与我国资源短缺的国情不适应。建议,加强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树立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观念,引导公众选择经济适用、合理、节约的户型面积。建立包括租、买(部分或完全产权)在内的多元化房屋供应和梯度住房消费体系,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三、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建议,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资金土地落实、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并逐步提高保障覆盖面。积极推进公共租赁房建设,建立政府补贴下的、以企业为主体的运行机制,探索运用房地产信托投资资金拓展公共租赁房建设的融资渠道。组建非盈利性基本住房投资机构,通过吸收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及申请商业银行优惠贷款等,建立基本住房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对政府履行住房保障责任的监督考核。建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物业税征收为突破口,进一步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在财权事权上的划分。将住房保障责任作为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加强对履行住房保障职能的监督,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制度落到实处。

五、调整产业布局,大力发展中小城镇。建议,加大对中小城镇,尤其是中西部中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其成为承接大城市和沿海产业转移的平台。加大对中小城镇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的投资力度,增加对乡镇企业信贷支持,壮大中小城镇产业基础,吸引劳动力就近就地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