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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坚定决心打好“十二五”改革攻坚战的建议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时期,也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当前,我国改革进入爬坡区,加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刻不容缓,必须坚定决心,把深化改革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此,就行政体制、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各项改革的根本保障。为此建议,一是切实将审批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近年来,尽管行政审批的种类大大减少,但行政审批的力度不减反增。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暴露的问题很具代表性。尽管我们实行了国际上最严格的企业资质审批制度,但由于疏于监管,一些技术工种被层层分包给非专业人员承担,导致人民生命财产蒙受巨大损失,类似的现象绝非仅此一个领域存在。建议切实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使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二是减少行政对资源配置的干预。我国的重要资源主要由行政配置,成为资源配置低效、经济结构失调、社会矛盾突出的重要原因。通过各种项目直接分配资源,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同质竞争、经济过热、土地失控、资源浪费、环境恶化以及“强征强占”、“赶农民上楼”等不良倾向。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约束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的权力。三是调整政绩考核机制。切实以保障民生和维护经济秩序为重点,建立符合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服务型政府考核机制。建议强化保障民生和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的约束性指标并纳入考核体系。如,将居民收入增长与GDP增长、CPI变化等指标刚性挂钩;减少行政审批和增加政务公开的绝对指标,等等。四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幅员面积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转移支付标准。

二、推进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要素价格改革是“牵一发动全身”的关键,也是调结构、转方式、促改革重要着力点。为此建议,一是完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十二五”期间应将要素价格改革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建立能够灵敏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优化要素配置的动力和压力;要素价格改革不仅要重视面向企业、老百姓的需求端改革,更要重视打破垄断、铲除腐败,深化要素供应端的所有权改革;同时,协调要素价格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关系,从微观和宏观上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加快资源、环境税改革。有专家估算,2008年仅因价格扭曲对资源占有、环境污染企业,尤其是垄断企业的“隐性”补贴就高达2.1万亿元。这不仅加大了国民收入分配失衡,还造成大量利益外输,加剧贸易摩擦和人民币升值压力。建议下大力气进一步明晰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关系,健全两权分离制度,整顿资源开发秩序,将法律规定的资源国家所有权落到实处;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调整“阶梯式”资源、环境税税率,把握时间窗口,加快资源、环境税改革;扩大资源税应税范围,逐步将淡水、草原、森林等资源纳入资源税应税范围。三是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改革。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涉及面广、关系复杂,要精心组织、控制节奏,并及时将改革措施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以争取社会广泛支持,降低负面影响;加强宣传,促进全社会转变消费观念和方式,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

三、加快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在追求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更加重视社会责任和国家利益。国企考核办法中要增加后者比重。二是制定反垄断法的配套法规,逐步清除垄断行业的各种进入壁垒。深化铁路、电力、石油、电信、民航、金融等垄断行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竞争;坚持政企分开、放宽准入、引入竞争,推进垄断行业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三是加快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经济领域进程,严格限制垄断链条向竞争性行业延伸。除个别涉及国家安全必须垄断经营的领域外,都应向社会资本开放。四是加大对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的监管和审计。规定垄断企业最低产品供应量和最高限价;将更大比例的国有企业利润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国有垄断企业的薪酬监管,建立增长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