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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心报国赤子情

——深切缅怀黄其兴老


兔年正月初四,听到黄其兴老年初一已经去世的消息,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真的吗?真是太快了、太快了……

初七随邵鸿副主席前往天津参加完黄老的遗体告别仪式,心情十分沉重,晚上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眼前不时浮现出2008年北京奥运会圣火在天津传递期间,黄老作为天津的最后一棒,与葛优交接后,跑步来到滨海国际会展中心,点燃圣火盆的景像。那硬朗的身板,矫健的步履,根本看不出这是一位80岁高龄的老人,历历在目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

认识黄老还是1993年。那时我刚到九三学社中央机关工作,黄老是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主委。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黄老西装革履的打扮、和蔼可亲的神态和风度翩翩的举止。在1996年年底召开的九三学社九届四中全会上,黄老与王选同时被增补为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此后与黄老接触的机会就逐渐多了起来。近距离的交流,使我对黄老的身世有了更多的了解。黄老炽热的爱国情怀尤其令人难忘。

黄老是忠诚的爱国主义者。黄老生于战乱,负笈法国,学习知识、探求真理。他常常对我们提起,那时在法国的公共汽车上,只要有中国人,附近的座位就是空的,上下班车厢拥挤时,中国人周围自然形成一个隔离圈。因为当时中国落后,许多外国人认为和中国人坐在一起是一种耻辱。这种情景强烈刺激了他,激发了他为祖国富强而奋斗的决心。新中国成立时,他正在一家法国企业当工程师。 “巴黎虽美,不如回故里;巴黎虽好,非久留之地。归去来兮!”他毅然放弃了舒适的生活,告别家人,通过中国驻瑞士使馆拿到留学生归国证明书,并将其缝在西服里,为防止走露风声,没有告诉朋友和同事,没有携带行李,辗转香港回到祖国怀抱。回国当年参加国庆观礼和受到周恩来总理接见的情景给了他巨大鼓舞和鞭策,他义无反顾地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文革”蒙冤身陷囹圄,但归国初衷不改,爱国情愫更浓。“抬头望明月,泪往肚里流;身虽挨鞭打,爱国志不丢;是人是鬼面,自古有《春秋》;一旦得出笼,服务再上楼。”这首当时黄老在牛棚里作的打油诗,真实体现了黄老痴心不改、矢志报国的心路历程。每当黄老与我们这些晚辈谈起他的这些人生历炼,无不满怀深情……

体现黄老赤子情怀的还有一件令人难忘的事,就是他提出建议制定国旗法的提案。人们常说,五星红旗是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的,是新中国的标志,凝聚着中华儿女的不屈不挠和自尊自强,蕴含着中华民族的坚毅、勇敢、智慧和生机。但建国38年来,始终缺少一部规范悬挂国旗的法律。

1987年,黄老担任天津市塘沽区副区长,分管科教文卫体工作。到学校检查工作时,看到五星红旗冉冉升起,但国旗下的学生站不成形,容不庄重,漫不经心,仿佛升起的是与他们不相干的旗帜,他的心一沉,想到自己走过的几所学校,充斥在校园里的是流行歌曲,而听不见国歌的声音。这引起了他的深思。他想,无论时代如何变化,国家意识不能丢,爱国主义精神永远不能变。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更应该高举爱国主义旗帜,把伟大祖国建设好,使之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人们的国家观念,提高民族凝聚力,有必要制定一部《国旗法》,通过立法形式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情感,增强民族凝聚力。

于是,黄老提笔写下了《建议国家制定〈国旗法〉》的提案,建议通过法律形式,对制作和升挂国旗予以规范。作为建议制定《国旗法》的提案人,黄老将自己半个多世纪风风雨雨的人生体验,浓缩在了那份提案之中。

1989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全国政协委员的黄老向全国政协七届二次会议郑重提交了这件提案。当年7月,他收到国务院法制局的书面答复:“为了维护国家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加强对公民的爱国主义教育,制定《国旗法》是十分必要的。现在我们正抓紧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草案)》,力争年内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990年6月28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同日国家主席杨尚昆颁发第28号主席令,于199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从提出提案到《国旗法》颁布施行前后不过一年多的时间。

如今,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升挂国旗,已经成为一项不或缺的重要内容。国家观念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得到确立,对国家的认知认同感不断强化。

黄老虽然已经驾鹤西去了,但他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将永远鼓舞和激励着我们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阔步前进!(穆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