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姒建敏:有效应对“未富先老”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常委、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在今后一个时期,注重规划发展老年人事业,尽快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在继续做到参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重点,深入考虑老有所养、老有所靠、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问题,提出老年事业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医疗卫生水平的不断改善和人均寿命的提高,以及独生子女政策的持续,我国老年人口比例明显上升、老龄化速度迅速加快。姒健敏说,现在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3%,按国际通行标准,已经提前进入到老龄化社会。但是,发达国家是先实现工业化,后进入老龄化,为老龄化做了较长时期的制度准备和财政准备,是“先富后老”;而我国的工业化过程还没有完成,老龄化就提前到来,可以说是“未富先老”。

姒健敏说,目前需要确定各级财政从每年的财政收入中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投入的比例,充实当地养老基金,为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作好资金保障,密切关注困难地区养老金发放情况。同时,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建立企业参保缴费的诚信制度,加大清理欠费力度,做到应收尽收,继续保持增收大于增支的势头。此外,积极推进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企业年金是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可以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增强养老保险制度应对老龄化的能力。

目前,“空巢老人”家庭已占全国老人家庭的四分之一以上。姒健敏认为,要依托乡镇(街道),摸清“空巢老人”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组织开展邻里互助、专人看护、义工(志愿者)上门等服务。应该建立年轻人义工服务时间银行和特殊档案,作为将来年老时享受社会优待的依据。姒健敏建议,应当把加快老龄产业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对老龄产业的组织领导和监管,满足老龄人对特需用品、养老机构、医疗保健产品、旅游、房地产及老年服务等的不同需要;各级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全社会各行各业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愿望和能力,努力创造条件,组织、协调和支持各级老年协会和专委会,创办各项社会事业,为老年人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创造条件,如兴办老年商社、老年学校、老年保健所、老人乐园、老年公园及老人院(养老院)等,使他们继续参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