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不仅仅是普通的民生问题,它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必须严肃对待、认真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社员、山西医科大学药学院院长李青山建议,改革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李青山说,监管机构的设置和职能的确定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管理职能是分散在国务院的多个部委和直属局,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相应的多个部门中,这些部门有的是中央垂直管理,有的是省以下垂直管理,有的是地方层级管理。各个机构按照各自的分工,对食品安全进行分段、分片、分品种的管理,这种条块分割多头化的监管格局造成了某些部门职责的交叉重叠和脱节,往往由于利益的驱使,一方面使得某些领域造成多部门竞相参与管理,另一方面又使得某些领域出现监管盲区,一旦出现问题则相互推诿。
李青山建议,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应当本着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原则,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从而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食品安全行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