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丽水市委副主委雷后兴建议,有序推进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雷后兴建议,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可分四步走。第一步自上而下推动。目前虽然许多省市已就户籍制度改革进行了试验,但由于长期以来以户口登记为依据,形成了城乡分割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退伍安置、义务教育等行政管理工作,使得地方政府在户籍制度改革上力不从心。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必须由国家自上而下推动,希望国务院能够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审时度势,早下决心。
第二步逐步剥离户口附加值。户籍改革的关键,是要完善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相关联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等管理体制,剥离户口中的附加值。建议国务院适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出台配套措施。例如,明确农村子女应享受同城待遇,其在城市学校就读免缴借读费等。
第三步制定并出台《户籍法》。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将相关户籍制度改革内容和配套措施以立法形式加以确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户籍法》。《户籍法》应明确公民拥有依法迁徙入籍的自由;全国各类地区不再设立类似红印、蓝印之类的差别性户籍等内容。
第四步实现户籍一元化制度。《户籍法》出台后,各级政府应落实《户籍法》的规定,全面推行户籍改革,实现我国户籍一元化体制。在具体操作中,注意循序渐进,考虑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允许各省级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