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九三学社社员、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石英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快制定出台《慈善事业法》,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对新形势下调节利益分配、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考察国外慈善事业发展的有益经验,一个重要的启示就是完善的法律规范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石英代表说,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有:一是法律法规严重滞后制约个人和企业捐赠的积极性。由于没有一部专门的《慈善事业法》,慈善事业的准入、评估、监管、激励、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投融资等法律框架尚未形成。二是个别机构的信誉缺失影响了慈善组织的整体形象,影响了慈善机构对民众的影响力、号召力和组织动员能力,降低了公众对慈善事业的热情。
因此,石英代表建议国家尽快制定《慈善事业法》。她认为这既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民生改善的重要举措,又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也是培养人们善心爱心、建构公民思想道德体系的必要补充。她觉得,《慈善事业法》应对慈善的概念、慈善的原则、慈善的管理机构等基本问题作出规定,对捐赠人及其权利、义务、捐赠凭证、募捐情况公告等内容作出规定,以彰显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同时,完善配套法规政策体系,为《慈善事业法》的作用发挥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