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合同法修订出台后,广东东莞、深圳宝安等地工厂出现集体撤资,20多个亿的资金正向越南等地流失的现象。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副主委、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顾也力认为, “这些资金投资的都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值低,新法一出来,用工成本一高就受不了了。”“但这些企业我们希望他们搬。据统计,现在又进来一批企业,高科技、高产值,这批资金有300亿。这就是产业升级啊。可以说,这个新法在帮助珠三角在完成产业升级!”至于大批工厂倒闭、撤资会不会引发失业率高企,顾也力说:“广东地区的劳动力还有30万的缺口呢。” “这个撤资涉及到资金大约是20个亿,这些企业是什么企业?都是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科技含量极低的企业,创造产值较低的企业,这种企业承受不了高成本,甚至有些是污染企业,恰恰我们也希望这些企业赶紧搬走,同时这个期间又进来一批企业,这些企业就属于高科技,属于带有科技含量、管理规范的大企业,它不受《劳动合同法》的影响,这些企业的产值大概300个亿,这样一进一出其实是对广东产业升级、对管理模式、经营模式的转换非常有利,所以说是好事。”
顾也力表示,新法立法宗旨就是惠及普通百姓。一些外来工收入很低,但对社会贡献很大,但以往的劳动法基本没怎么保障到他们。经济发展已经到了不能光依靠廉价劳动力来维持经济发展的时候了,我们应该尊重工人的劳动,让他们过有尊严的生活,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劳动合同法更能体现法律规范,更能体现法治社会精神和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但目前的确有企业管理者对新法的理解存在误区。”
顾也力表示,以最为人们诟病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为例。他认为,一个稳定的员工队伍对企业是有好处的。在日本,用工制度基本是“终身雇佣制”,工人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非常大,这样一支队伍自然会对企业发展有好处。从这个意义上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吃大锅饭养懒汉,“这是希望长期留员工服务,与‘铁饭碗’是两个概念”顾也力认为,新的劳动合同法目前还存在许多有待改善的地方,一些企业对新法也存在许多误解。一些企业老板因为“带薪休假”的标准尚不明确,就开始钻空子,在不少“无良”老板那里,这更能成为他们减少支出的“依据”。新劳动合同法在一些提法上应有所改进,比如三倍工资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如果概念不清,操作起来很难,他建议各省尽快制订相关的实施细则。他认为,“不休带薪年假,企业支付员工三倍工资”的规定是合理的。企业想要员工加班盈利,又不想多给钱,说不过去。作为企业家,应该站在社会角度考虑,拿出一定成本来保障员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不应太过斤斤计较。就“带薪休假”制度出台刚性措施,让那些刻意逃避责任的企业老板付出代价,是完全必要的。
顾也力说,劳动合同法体现的是改革开放的成果要惠及百姓。他希望新的劳动合同法更好地体现和发挥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