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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及时调整与优化政协界别设置的建议


2013年十一届全国政协及大多数的省级政协任期届满,将集中换届。中央和地方为此将于2012年着手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建议中央借此机会,及时研究调整与优化政协界别设置问题。理由是:

第一,政协界别近20年没作调整已不能适应实际需要。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的显著特色。从历史上看,人民政协界别设置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变化的;从数量上看,除一届有其特殊性外,二届到五届都是设29个界别,六、七届设31个界别,八届至十一届设34个界别,总体趋势是逐步增加的,这适应了社会发展的多元多样化趋势;从周期上看,一般是两到三届调整一次。政协现有界别设置,除个别界别名称上有所变化外,已有近四届没调整了,即从1993年以来基本上没有调整过,而这期间恰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最大最快的时期,现有的界别设置已经难以适应统一战线的实际需要,需要及时调整。

第二,政协界别设置应该随着统一战线范围的调整而调整。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发生了新的巨大变化。2000年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将统战对象由原来的10个方面增加到了12个方面,2006年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再次从12个方面扩大到15个方面,从而极大地扩充了统战对象的范围。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调整与优化政协界别设置,是适应统一战线对象的变化,反映我国社会结构、社会阶层变化情况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世纪新阶段的统一战线工作。

第三,中央意见为调整与优化政协界别设置提供了依据。2006年2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近年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同志也多次强调要合理设置政协界别,体现政协界别特色。这为调整和优化政协现有界别设置提供了理论和政策依据。

总之,调整政协界别设置的时机已经成熟。建议本着总体稳定、个别调整,统筹兼顾、包容多样以及界别调整与结构优化并行等原则,及时研究和考虑新一届全国及地方政协界别设置的调整与优化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设立中介组织界。对于近年来新增加的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五个方面的统战对象,可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党外知识分子可分别放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科学技术、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界别,不需另设;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可主要放在工商联和经济界;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可放在科学技术界、工会界;自由职业人员可根据其主业,分别放在相应的界别。建议设立中介组织界。理由是,随着经济、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中介组织如各种行业协会、律师协会、会计师协会,呈现出数量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广的趋势,这些组织的负责人,社会代表性强、对本行业本领域影响大,应该纳入到政协组织中来,这有利于做好统战工作,有利于扩大政协的团结面、增强政协的包容性。

第二,取消农业界新设农民界。理由是:从社会构成角度讲,我国现有的最大阶层是农民,即便再过20年,当中国城市化水平达到70%时,农民绝对人口仍有4亿到5亿之多。工人有工会界,但农民没有相应的界别(农业界都是政府分管农业的官员及专家,并无农民代表),农民的声音和诉求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得以反映;从产业经济角度讲,农业和工业、服务业一样,都是经济的一部分,现已有经济界,没必要单独设立农业界;从“三农”角度讲,“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取消农业界设立农民界,不仅没有忽视“三农”问题,相反抓住了“三农”问题的关键;从历史角度讲,五届以前,全国政协一直设有农民界,从第六届始改为农林界,第九届再改为农业界,也即是说,设立农民界是有历史依据的。设立农民界后,现有的农业界人士可分别放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经济、科技等界别,尤其是经济界。现在的经济界,除了个别领导和专家,基本上是工商业人士,结构极不合理。

第三,优化政协委员内部构成。建议实行“两减少”、“两增加”。所谓“两减少”:一是适当减少现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从民主角度讲,现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反映意见和情况的渠道比较畅通,没必要通过政协渠道反映;从自身角度讲,他们当政协委员是组织安排的,一些同志对政协组织缺乏认同,对政协工作缺乏热忱;从工作角度讲,他们本职工作极其繁忙,写提案还经常出现“回娘家”现象(即自己写、自己办,或下属写、上级办),影响他们履职积极性。二是适当减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所占比例。近年来,各地为招商引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各级政协委员中所占比例偏高,其中相当一部分只挂名不履职,政协委员中出事的也大多是这些人,影响不好。所谓“两增加”:一是适当增加政协机关中的委员名额。近年来,政协机关专职领导,包括办公厅、研究室和专委会的专职领导越来越多,由于受名额及党派比例等限制,其中许多没有安排为政协委员,不利于他们开展工作。这个问题在地方政协非常突出。如浙江省政协45%的专委会专职副主任不是政协委员。在适当减少现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委员名额情况下,适当增加政协机关专职领导委员名额,有利于平衡党内外比例和促进政协事业发展。二是适当增加来自基层的委员名额。原则上,全国政协委员每个地级市(州、盟)至少应安排1名;省级政协委员每个县(市、区、旗)至少应安排1名;县级政协委员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应安排1名;工会界应适当增加一线工人包括农民工的名额。

从长远看,对政协界别设置的调整,一是合并同类,减少交叉,比如,科学技术界与科协、共青团与青联,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合并;二是适当新增加全国性重要社会团体作为政协参加单位,如残疾人联合会;三是已经有全国性人民团体并能够代表现有界别的,尽量以人民团体的名义参加政协,如可考虑取消文学艺术界,改设文联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