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财政收支高速增长,但财政收支结构的合理性亟待改善。赵海英委员认为,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财政支出没有充分体现公共服务的重要性。在财政支出结构中,政府投资一直较高。政府将大量的财政资源用于经济建设,甚至是竞争性领域的投资,相应削弱了对社保、医疗和教育等公共服务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通胀;二是财税收入过快增长,加剧了分配结构失衡;三是税制结构不合理,直接影响收入分配。在我国,增值税征税对象中包含了居民的一般消费品乃至生活必需品,税负具有明显的累退性,导致高收入者的税赋占其收入的比重反而比低收入者要低。
未来五年,改善民生将是谋发展、促稳定的重点,也是调整经济结构、推动财税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对此,赵海英委员建议:首先要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理顺财政收支制度。逐步取消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建立覆盖全部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全口径预算编制和报告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透明度,科学设计预算编制科目和口径,以便于社会了解国家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做好监督工作,有效引导资源配置。例如,大量基建是用于医疗、教育等民生项目的,但这些工作没有在相关医疗、教育等统计数据中准确反映出来。同时,建议积极稳健地控制财政收入与GDP增长比率;硬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超收的控制与监督;完善财力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健全转移支付制度,保障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公共职能。
其次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减少投资和对企业的转移支付;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增加养老、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财政支出要向中西部、农村和基层倾斜。此外,还必须全面推进税制改革,改善国民经济分配格局。进一步推进结构性减税;完善消费型增值税,降低增值税税率,对食品、药品等生活必需品实行更低税率政策,对奢侈品征收更高的税率;适当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及营业税等部分税目的税赋水平;进一步改革商品劳务税制,消除重复征税;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扣除标准和优化税率设计;合理调整进出口关税税率及征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