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九三学社广西省委主委李彬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时提交个人提案,表示需进一步加快与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步伐。
提案表示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体制转轨、城市化建设对劳动力大量需求之时出现的新的特殊社会群体。这个特殊群体的出现及迅速崛起,不仅改变了城市的社会生活,促进了城市面貌改变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时也改变了其自身及其下一代的身份,即由农民的身份渐渐演变成为城市的准产业工人身份。三十年来,我国城市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农民工却因年龄问题出现了代际的更替,新生代农民工正逐渐取代老一代传统的农民工而成为城市农民工的主体。新生代农民工不同于直接脱胎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老一代传统农民工,他们出生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从学校毕业后直接来到城市打工。由于成年后远离农村,长期在城市打工谋生,既对农业生产不熟悉,又渴望融入城市生活,对城市表现出较多的认同感与归宿感,但又因为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及自身文化、技能等的制约,难以被城市所接纳,始终处在城乡两端的边缘化位置。如果长此以往,让这一数量庞大(接近1亿人)的特殊社会群体游离于城乡之外,处于城乡两端的边缘地带,势必会引起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荡。因此,顺应城市化发展潮流,逐步吸纳这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有序地融入城市生活,成为其打工城市的主人——市民,乃大势所趋,形势所迫。为此,建议国家应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快与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步伐。
第一,要深化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认识。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不只是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渴求与愿望,更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推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当我们把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工作放到这一高度来认识之后,推进这项工作才有了动力。工作有了动力,一切困难与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以工业化、城镇化来带动农民工的市民化。
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前提。没有工业化,就没有城市稳定就业的需求,也就没有农民工市民化的基础。同样,没有城市化,没有城市公共服务的全面发展,就不可能真正完成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因此,当前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首先要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进一步拓展城市、城镇的就业空间、公共服务能力和承载能力。
第三,要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全国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
现行的户籍制度是阻碍劳动力流动的最大屏障。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加快取消现有户籍制度对人口流动的限制,赋予公民以自由迁徙权。另外,还有逐步剥离依附在户籍上的相关福利制度,使户籍制度与劳动者住房、就业、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福利制度脱钩。
第四,以土地换城市户口,建立起进城落户农民工的土地退出机制。
土地本来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但是,随着农民工的进城落户,农民工就不再依附于土地生存。因此,政府应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以土地换城市户口,并充分利用土地资本红利,解决农民工进入城市居住或创业的资金问题。
第五,要着力构建包括住房、医疗、教育、养老保险在内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农民工进城后顾之忧的一项重大举措。因此,着力构建包括住房、医疗、教育、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必然的。当前,农民工住房问题,应纳入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各市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着力打造一批适合农民工居住的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以解决其进城居住的问题。有条件的企业更应建造农民工职工集体宿舍。医疗、养老保险等问题应本着“三个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即打工城市政府出一点,打工企业出一点,农民工自身出一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应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纳入打工城市范围,加以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