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说,农村金融服务是农村经济的关键环节,涉及我国8亿多农民的切身利益。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是“十二五”期间金融业发展的重点之一。要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的核心作用,关键在于金融创新。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创新在金融产品、服务领域、结算方式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然面临创新种类较少、支农力度不足、覆盖面不广,主要集中在信贷产品方面,金融创新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还需要更好地体现和发挥。建议:
一是设立农村创业基金。地方政府在基金成立初期提供启动资金,搭建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员工招募、人员培训、市场信息等方面服务;通过允许出资额税前抵扣等方式,引导创业成功者加入创业基金,形成信息、管理、技术的共享机制;基金不局限于贷款业务,通过渐进投资的方式,探索以恰当方式对被投企业进行支持和参与管理,弥补创业者在信息获取、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不足。二是支持具有一定规模以上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上市融资,拓宽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融资渠道。三是推动我国各个农业大省建设地区性商品交易所,增加如猪肉、化肥等农业相关的期货品种,搭建农产品期货交易中心和信息中心。四是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有支付系统优质资源,将支付系统的服务延伸至乡镇网点,促进乡镇金融机构之间的横向联网,建立多层次低成本的支付结算网络。通过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核对农户的宣传;根据农户特色,创新支付结算工具,培养非现金结算意识。五是促进农村专业中介机构的发展。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中介机构还有待发展,如专业性强、具有规模的农村贷款担保机构稀缺,担保基金较小,真正涉农业务不多,担保功效不显著。通过各种手段,从资金和人才上对农村产权登记和评估机构、贷款担保机构进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