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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非盲目“造城”

——赖明就城乡统筹等接受媒体采访


3月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接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经济社会论坛、中国科学报、中国建设报、农民日报、人民政协报、团结报等媒体采访。

赖明多年在建筑院校、老建设部供职,在任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期间,对推进城镇化发展情有独钟,对国内外城镇化问题颇有心得。采访中,赖明分别就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新型城镇化的突破点、如何解决“空心村”问题、怎样处理城镇化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以及绿色建筑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并概要介绍了九三学社中央连续4年开展的城乡统筹调研情况和今年政协大会提案建议的有关内容。

问:我国城镇化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赖明:城镇化既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经过程和远大战略,也是我国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城镇化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西方发达国家在广袤的国土上,用上百年进行的城镇化发展,我国只有短短几十年,并且必须在狭小、宜居的地区展开。这就导致中国的城镇化必须要走一条不同于其它国家的发展道路。

我国城镇化发展面临许多特殊情况。从现在起到21世纪中叶,我国将经历最剧烈的城乡变迁,人口、生产要素和产业将加速向城镇聚集,资源、环境的瓶颈和贫富、城乡、区域差距将带来突出的矛盾冲突。城镇化既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经过程和远大战略,也是我国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近年来,尽管我国城镇化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同时也暴露出了户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产业结构布局分散化、公共服务供给二元化、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日趋严重化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

问:新型城镇化的突破点在哪儿?

赖明:新型城镇化最需要顶层制度设计,否则就会出现一味地把城“铺大”。在很多地方,在行政权力主导下,城镇化往往演变为一种“造城”运动,以简单加法快速推进,小村合并成大村,大村合并成城镇——这是最容易操作、也最容易出政绩的路径,其中造成了很多农民“被上楼”。

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镇居民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人口城镇化”,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和社会保障等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城镇化其实是“小城镇大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劳动就业、土地权益、绿色增长和低碳生活等方方面面,需要对概念模式、能源战略和政策举措进行过硬过细的探讨,在此基础上进行高瞻远瞩、统筹兼顾的顶层制度设计,着眼于整体性、协调性,进行统筹思考和长远规划,破除“城市越大、效率越高”的误区。但客观地看,各级政府官员的认识还很模糊,特别是对小城镇发展的影响、地位、功能和作用等问题存有疑虑,制度层面也存在着需要打通的障碍。

问:您如何看待“空心村”问题?

赖明:所谓“空心村”,是指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各种原因的迁徙和撤离,致使原来村民赖以生存居住的村落出现“空巢”现象,即房屋犹在,却无人居住,造成大量闲置的状态。这是新农村建设必须正视的矛盾。从社会发展规律看,这是个必然的过程。

"空心村"现象出现有其深刻的原因。城乡二元结构、经济转型与民工潮涌动,其实是对中国乡村社会传统村落格局进行重新构建。如果一直“空”下去,这也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但事实是,进城农民市民化进程缓慢。我国城镇化率虽然已经接近50%,保守估计“候鸟”式农民大约有2亿人。这种“伪城镇化”问题不逐步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就难以打破,通过损害农民利益发展城镇的格局就不可能破除。现在进城农民大多数是80后、90后,追求平等的意识强烈,如果不尽快帮他们融入城镇,将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除了户籍绑定、城乡分割的医疗、社保等制度阻碍外,进城农民市民化还面临两个突出难题:一是城镇房价远远超出进城农民的负担能力,二是进城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缺乏市场化退出机制,不能通过流转收益支持他们在城镇安家落户。

政府要通过系列改革,改变“空心村”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有针对性地拿出解决对策。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必须依靠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为保障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突破就城镇论城镇、就农村论农村的“二元”惯性思维,着力统筹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城市资源;统筹城乡公共管理与服务体系,逐步破除阻碍城乡人口流动的制约因素,让更多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融入城镇。

问:城乡统筹搞得好的地区主要经验有哪些?

赖明:处理好人、地、粮和资源环境的关系,是搞好城乡统筹的关键问题。新型城镇化之“新”就在于强调人本、公正、持续与和谐,必须始终牢牢抓住“人的城镇化”这项中心任务。

2011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韩启德率队,就统筹城乡发展与城镇化问题赴成都进行调研。这是九三学社中央连续3年就这一问题调研。九三学社中央在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调研报告中分析了成都市充分利用自身的独特优势,规范完善的制度保障,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探索中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在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等方面的建议:加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发挥规划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统领作用;确权颁证,还权赋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公共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切实落实进城农民的市民化待遇;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健全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积极稳妥地把握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发展方向,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探索统筹城乡发展道路。

我国的城镇化发展,应该有中国特色,世界眼光。既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通过对外大量移民减轻人口压力,也不可能在长达百年的时间内从容地、逐个阶段地完成城镇化过程,更不可能走高消耗、高排放、城乡分割、缺乏特色的传统城镇化老路。我们必须在统筹城乡发展前提下,把握推进城镇化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系,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实现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协调发展。

问:九三学社在有关城镇化问题上提出过哪些建议?

赖明:九三学社对城乡统筹问题关注已久。从2009年开始,九三学社中央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进行了一系列调研,2009年7月,《重庆、成都统筹城乡发展的调研报告》上报后,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主要负责同志做了认真而详尽的批示。2010年,九三学社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在分析各地统筹城乡取得成效基础上提出建议:土地流转应坚持以保护耕地为核心、重视土地流转的“非粮化”倾向、将农村土地流转的级差收益,尽可能多地反馈农村、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加快中小城镇发展、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继2009年调研报告后,九三学社中央继续赴河南、成都等地就新型城镇化问题调研,并于2011年、2012年分别形成《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关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推进城乡统筹》的调研报告,总结成功经验,提出意见建议。

今年两会,九三学社继续提出了《关于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建议》、《关于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等提案。《关于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建议》指出,必须保障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并建议:完善监督机制,增强规划的法律约束性,采取切实措施遏制“一任领导,一个规划”现象再度泛滥;拓展专家参与规划的深度,有必要将专家“一次参与”转变为“长期参与”,明确专家的长期责任;建立“大规划”专家队伍,要着力培养一批既熟悉城市发展规律,又懂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并能把握中国城镇化发展规律的规划大师;正确处理规划制定和执行中政府、专家和公众之间的关系,这三者应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做好三个协调。将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新农村发展相协调,将城镇化与工业化相协调,将资源的集约利用、城市的宜居性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实现全面发展。(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