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四川省副主委戴晓雁认为,随着现代交通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实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下的独生子女长大成人,上世纪五十年代制定并长期执行的本城市之外夫妻每年30天、已结婚子女每4年20天的探亲假制度弊端日益显现。
现在独生子女远离父母工作的情况越来越多,而除了国有单位特别是机关公务员系列外,真正能享受20至30天探亲假的单位可以说是寥寥无几。特别是企业根本不可能批准这么长的假期,从而使得探亲假制度沦为虚设制度。
应重新认定享受探亲假的依据,制定具体可行的指导意见,如两地之间相隔是否有不超过300公里的高速、不超过3小时的高铁等作为依据。
取消夫妻每年30天、探父母20天探亲假制度,在我国假期不断增加特别是实行双休日的情况下,长假制度确实影响工作、影响企业竞争,当年制定这些制度的时候是因为交通不发达,60多年后交通状况已经大为改善,而竞争却日益加剧。
如果真让企业及大多数社会单位严格实行国家探亲假,建议改长假为短假制度,比如符合条件的夫妻享有每年10天的探亲假,而与父母异地居住的独生子女也应享有10天的探亲假。
一旦经过调研确定探亲假制度后,应立法予以确立其权威性,如果不然干脆取消国家制定探亲假的做法,把探亲假的确定权交给单位自行掌握,以避免国家假期制度形同虚设或沦为少数人的福利,失去国家制度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