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校学费涨声一片,社会上议论纷纷。
高校可不可以涨学费?当然可以。高等教育需要大投入,充足的经费无疑是办好大学的基本条件,办学成本上升,有时确需调整收费。作为办学主体,高校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既有权调低学费标准,也有权调高学费标准。当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校调整学费标准还需经过教育、物价和财政主管部门及所在省级政府批准。而从市场选择的观点看,学费水平是高校教育服务性价比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在有选择权的条件下,学生自然会选择那些相对价廉物美的学校。因此长远来看,高校学费水平最终会达至一种相对合理的均衡,我们不必担心学费真会疯涨。
现在高校普遍调涨学费是否应该?有理由质疑。
其一,近年来国家较大幅度增加了高等教育的投入。随着教育支出占GDP4%的实现,高校一般办学经费和各种专项经费增长明显。特别是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文,要求2013年省级政府对省属地方高校普通本科生生均拨款不少于1.2万元。尽管有些省份尚未完全达到文件要求,但对以往生均经费通常只有数千元的地方高校来说,办学经费显著增长则是不争的事实。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对高校化债力度也普遍加大,也有所收效。在此背景下,多地高校(主要是省属地方高校)以办学成本上升为由大幅调涨学费,理由是否足够充分?
其二,社会不应无条件地为高校自身的积弊支付代价。当前高校办学成本上升的原因并不仅仅是物价上涨。毋庸讳言,由于体制原因,公办高校办学成本向来偏高。且不说行政机构庞大臃肿,离退休人员负担沉重,管理运行效率低下这些痼疾,近些年来高校奢靡之风甚至贪腐现象日益严重,谁能说这与办学成本增加无关?更何况,高校内部管理民主参与不足、信息公开滞后,使人难以知悉学校财务和经费使用的真实情况,更无从核定和监督。因此,简单地通过提高收费来化解办学成本上升,就有不负责任地让社会为高校坏账埋单之嫌。类似股东之于公司招扩股,公众有理由要求高校在提出调涨学费的同时,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推进民主管理和信息公开,拓宽筹资渠道、提升教学服务品质和救济水平等具体计划和措施,对学生和家长负责,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展现调涨学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遗憾的是,我们看到了吗?
其三,高校调涨学费应有协商过程。据报道,目前多数高校学费涨价只是报请相关政府部门审批且未提前披露,仅有宁夏、江苏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有利于让社会了解其必要性、调幅及效用,也给相关方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机会,体现了诚意、尊重和民主。作为公办高校,学费调整不经类似过程即做出决定并实施,无异于强迫学生及家长接受,不仅缺少对他们的权利和社会公意的尊重,也与公办大学应具有的社会公益属性不符。以引领社会文明为职志的大学,有什么理由拒绝听证会等协商民主形式,仅仅以困难、合法甚至可承受之类的理由做出调涨学费的决定?
因此,我的主张很简单:高校有权依法调整学费标准,但必须有充分根据,必须进行听证协商,更必须以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条件。否则我恐怕只能说: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