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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建议落地有声

——九三学社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十次常委会委员认真履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月25日至31日在京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保险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气象法的决定,关于香港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等。出席会议的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谢小军、丛斌,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刘政奎、姒健敏、黄润秋,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侯义斌,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委员王明雯和列席会议的九三学社中央法律专门委员会主任阎建国在分组会上建言58人次,并被不同程度吸收采纳。

加强预算审查监督

在分组审议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草案时,大家认为预算法四审稿比较成熟,同意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丛斌认为,预算方面出现的问题,大部分与监督不力有关,要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内部监督、注重同行监督、追求监督实效、做到系统监督。

刘政奎建议,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预决算审查的力量,同时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

王明雯指出,预算法作为国家财政管理方面最高法律,其他法律法规不得对预算安排作出具体事项规定;明确部门预算草案和财政专项资金由人大审批;对预算调整幅度作出限制性原则规定;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纳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并将分配结果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取消财政专户,实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的执法主体。

阎建国建议,人大对预算监督应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同时加强问责追责。

谢小军、姒健敏、黄润秋、侯义斌也对预算法草案条文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

在分组审议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草案时,丛斌说,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是保证人的安全和健康,要贯彻以人为本;对虽然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安监部门和政府其他监管部门要增强为民担当的责任意识;增设奖励条款保障企业从业人员的维权权利和责任。

谢小军提出,不仅要“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还要加上“所在地政府的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王明雯指出,此次修正案草案里关于罚款的条款非常多,且数额不等,罚款金额少未必能起到惩戒作用;罚款弹性大,可能带来执法不公、权力寻租,建议采用定额罚款。此外,应明确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等概念术语。

姒健敏指出,要注意法律条文的严密性和完整性;要注意系统性,例如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区分原则和划分标准应在总则中体现。

黄润秋建议,将生命和财产分开表述,突出生命的价值。

香港实行行政长官普选必须严格按照基本法

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草案时,大家认为,香港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是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性进步,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大变革,关系到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关系到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必须严格按照基本法,从香港的实际出发,审慎、稳步推进。

丛斌说,香港是资本主义制度模式,是“一国两制”条件下的资本主义制度模式,不是资本主义国家制度模式,不能把香港作为一种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模式去治理香港;要根据香港的现状及历史,研究确定香港特有的资本主义制度治理模式。香港是“一国两制”下的资本主义制度社会,应当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及契约精神作为香港特有的制度模式的主要内涵。

刘政奎说,香港行政长官普选,最重要的是以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基础。2017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代表了香港民意,同时表明中央支持香港民主进程的信心和决心。

王明雯说,香港行政长官的普选必须在基本法的框架内进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一方面保证候选人必须是爱国爱港人士,另一方面能够保证候选人民意基础好,综合素质高。

黄润秋认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报告有大量民意调研,大量座谈,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对香港选情作了关键性分析,点中了要害。赞同对2017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进行修改,对2016年立法会产生不进行修改。(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