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科技体制改革方面出台了许多重大举措,很多内容涉及科技界和社会各界长期呼吁解决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实施“大手术”——政府不再直管具体项目,而是通过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宏观统筹,依托专业机构来具体管理,对于破除束缚科技创新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2015年1月7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来看,这一改革的总体设计和实施细则都很好,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针对《方案》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优化联席会议制度。《方案》提出了建立由科技部牵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在此基础上,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统筹配置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预算。各相关部门做好产业和行业政策、规划、标准与科研工作的衔接。鉴于以往科技部门的科技口会商制度、部门协调机制等统筹力度不足、协调效果有限等客观现实,在联席会议制度中应着力强化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主导地位,防止形成新的部门分割和各自为政,切实起到资源整合的作用。
二是设立更高层次战略咨询委员会。《方案》设立了从属于联席会议的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重点专项设置和任务分解等提出咨询意见,为联席会议提供决策参考;对制定统一的项目评审规则、建设国家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规范专业机构的项目评审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接受联席会议委托,对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组织开展评审等。此外,还应该设立直属于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地位与联席会议平行、超脱部门利益的更高层次战略咨询委员会,这是当前我国科技管理体制中的薄弱环节,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该战略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分析重要领域的科技发展趋势,确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方向。
三是加快培育社会化的第三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关于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方案》提出将现有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等改造成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由专业机构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各方面提出的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同时,《方案》提出将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参与竞争,推进专业机构的市场化和社会化。这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应加快改革探索的步伐,下力气扶助发展真正独立于政府部门的、市场化和社会化的第三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并建立对专业机构的评估和监督机制。防止形成一批新的“二政府”和新形式的 “跑部钱进”。
四是完善对整合后的计划(专项、基金)的支持方式。针对《方案》布局的新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我们认为,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社会公益性研究”,其中的生态环境、健康、能源等领域的研究既有公益属性也有市场化属性,因此,应根据项目的不同属性,选择政府直接支持的方式或是引导市场投入的间接支持方式;关于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应更加强调发挥市场对科技成果的评价和筛选作用,注重采用引导基金、后补助、风险补偿等政策手段,使那些做出业绩的企业、特别是那些创新业绩好但处在成长期的小微企业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
五是加强军口与民口的科技计划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不移走军民融合式创新之路,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军事创新体系纳入国家创新体系之中,实现两个体系相互兼容同步发展,使军事创新得到强力支持和持续推动。”目前的《方案》仅涉及民口科技计划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从长远来看,还应加强军口与民口的科技计划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着力破除制约军民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