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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粤梅: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


3月12日,在审议“两高”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武汉市政协副主席郭粤梅建议,“两高”应继续加大司法和监督力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完善‘圆桌审判’方式”、“落实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中,均提出要加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此,郭粤梅认为很有必要,她已连续12年在少管所进行“爱心妈妈”的帮扶工作,帮助近10名少年犯获得减刑。“可是,在犯罪记录的封存和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上,我感觉到我们的道路还很漫长。”

郭粤梅以亲身经历举例说:天门少年犯舒某被判14年有期徒刑,在帮扶下表现不错减刑6年半。出狱后回到家乡,却难以找到工作。“他是个孤儿,本来就缺乏关爱,犯的又是抢劫罪,因此不少单位都不接收。后来,我和监狱长费了很大劲,才把孩子安排在一个物业公司。”让郭粤梅欣慰的是,舒某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还把第一个月的工资捐给了少管所。

郭粤梅建议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让类似舒某的少年犯尽早回归社会,减少再犯罪的概率。(记者 王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