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财经委在人大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听取审计署关于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和财政部关于2014年中央决算草案的报告。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阎建国应邀参加会议并发言。
阎建国说,财政预决算公开,对于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的意义。修订后的新预算法体现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改革方向,显示出约束政府收支行为的立法意图。
阎建国就编制预决算草案,加强监督,强化公开透明财政制度提出6点建议。一是编制决算草案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从法律上确立财政收支全部纳入预决算,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这是防治财政乱支出的一项重要措施,乱花钱、违规“三公”消费、“小金库”等问题有望得到治理。二是审计署对预算执行、决算编制、转移支付、政府性债务、政策措施落实、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发现的突出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三是全国人大对福彩、土地拍卖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重点质询、调研、听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增强预决算公开化、透明化。五是提高编制预决算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新预算法规定,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应当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通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预决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严格预决算监督,为财政预决算公开奠定坚实基础。六是逐步实行预决算听证会制度。通过设立听证会制度将对政府外部约束和政府自我约束结合起来,是财政制度的创新,是深化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出席会议。会议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李盛霖主持。出席会议的还有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吕祖善、廖晓军、章沁生、吴晓灵、彭森、辜胜阻、乌日图、郝如玉;委员丁继业、于革胜、王力、付双建、冯淑萍、吕薇、朱发忠、李礼辉、李扬、姚胜、徐如俊、黄荣、骞芳莉;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苏军,以及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穆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