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阎建国,3月19日在出席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召开的法院民事审判监督案件立案规则相关问题研讨会上建议,依法保障当事人再审立案权。
阎建国说,近几年出现了一批重大冤假错案,特别是震惊全国的“呼格吉勒图奸杀案”、 “念斌案”、“聂树彬案”等,这不仅是一个人的人生毁灭问题,更是关系司法机关在人民心中公信力的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救济通道,给申诉案件提供再审机会和途径,才能发现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真正感受的公平正义。阎建国就此提出3点建议。一是在《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监督案件立案规则》中增加立案登记制度相关内容。诉权广泛性与便捷性是社会和司法文明进步的标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为了使这一规定落到实处,还需要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加大立案公开力度,给当事人提供更多方便。二是在《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监督案件立案规则》中增加鼓励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相关内容,并尽快出台网上立案实施细则,缓解立案排长队,立案现场聚集大量上访人员的混乱局面。三是重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审判监督立案问题。尽可能将民事、行政、刑事立案规则一并出台,以增强规则可操作性。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宋朝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剑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尚豪,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蔡继明等,也在会上发了言。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穆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