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取消了乡统筹、村提留、教育费附加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集资项目,在二、三产业欠发达的传统农业省、市,一些农村集体失去收入来源,导致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环境美化亮化、安全饮水等公共事务投入不足,基层公共服务职能受到限制。据安徽宿州发放的120份调查问卷反馈,6个村的120名村“两委”干部及村民全部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95%的干部和村民希望集体经济用于解决村级公共设施建设、教育、养老、农田水利建设等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中央1号文件,均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特别是传统农业地区的一些农村的集体经济发展面临许多难题,亟待破解。
目前,农村集体经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例如,安徽宿州农村以粮食生产为主,全市1220个行政村中仅373个有集体收入,有集体经济积累的村仅占30%左右,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下派挂职干部带来的专项资金,全市集体经济的实际空壳率达80%以上。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结构不合理。例如,宿州经济收入位列前50名的村集体都没有村属企业,其中18个村只有单一资产发包性收入,2个村有资产性投资收益,20个村有经营性收入,14个村有其他收入。同时,位列前50名的村集体年收入多为10万元左右,收入总量偏少;部分村存在“能人治村”现象,依靠“村官”个人经营收益补贴村集体,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村集体收入。
三是农村集体经济两极分化明显。一些涉农项目、创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等扶持政策更多地偏向已有一定基础的典型示范村,加剧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致使两极分化明显,出现集体经济“空壳村”、“负债村”与“十万元村”、“百万元村”并存的现象。
四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乏力。很多村集体可以盘活的固定资产和可开发利用的资源少,通过金融机构融资困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举步维艰。在一些欠发达地区,政府为城市建设、项目开发征用土地支付村集体的补偿费往往应村民要求被平分,集体土地的增值和收益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难以有效积累。随着近年来各类民生工程建设力度和规模不断加大,很多村集体所需项目配套资金缺口较大,只得举债实施,加剧了村级债务。
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出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十三五”规划,结合实际出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对现有运行困难或发展潜力大的村集体组织直接注资,先“输血”保生存,再培育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造血”功能。建立省、市、县直部门与集体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的“上下联动”机制,支持农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项目,以此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
二是选优配强村级“两委”班子,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把科技致富带头人、返乡农民工、种养能手、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及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推荐到村“两委”班子,发挥带动作用。建立村干部报酬增长与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积累增加挂钩的机制,激励和引导村干部主动在发展集体经济方面想办法、施实策。
三是多措并举,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积极探索、试点和推广“资源开发型”、“资产利用型”、“产权改制型”、“龙头企业带活型”、“村合(作社)共建型”等村级经济发展模式。利用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村留用地、“三荒”(荒水、荒地、荒滩)等土地资源,采用有偿转让、单独开发、参股开发等多种形式,盘活土地资源,开发特色项目。利用空心村治理项目,把复垦新增土地的经营权归为村集体,用于发展设施农业、高效农业,或对外发包以增加集体收入。在严格核定“三资”的基础上,盘活“三旧”(旧校舍、旧厂房、旧村部),对外招商引资,采取股份合作或租赁经营方式增加集体收入。进一步盘活集体林权,发展壮大林特产业经济。发挥村委会参与作用和涉农企业辐射作用,支持兴办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四是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一方面,积极清收债权,控制新债,化解一些村级债务;另一方面,对一些因征地拆迁而积累了大量集体资金资产的城中村、城郊村,强化“三资”管理,严格村级集体积累的使用范围和程序,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