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污水处理量的逐年提高,污水沉淀物—污泥产生量增长迅速,其处理问题日益突出。污泥是由有机残片、细菌菌体、无机颗粒、胶体等组成的复杂非均质体,含有氮、磷、钾,富含有机质,又含有重金属、寄生虫卵和病菌。如不能有效处理,不仅污染水体和农田环境,还会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
在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的前提下,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让污泥以有机质形式进入自然循环,不仅能有效补充土壤有机质,还可以改善土壤的结构、水力学性质、化学性质以及生物学性质。目前,全国有近80%的污泥没有得到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绝大部分被简单填埋,污泥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长期以来一直重视污水处理,轻视污泥处理与利用,没有把污泥资源化利用作为污水处理过程的必备环节。据《中国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分折报告(2013)》显示,全国污泥处理中,填埋占67%,极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是相关法律政策缺失,投入严重不足。我国尚未出台与污泥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已有的肥料专项法律中也没有污泥资源化利用的相关内容;已发布的相关政策多集中在技术政策或技术指南等方面,推动相关行业发展的经济政策缺失,污泥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政策体系还没有形成。同时,“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中,主要规划任务投资4271亿元,比“十一五”增长了22.3%,而新建污泥处理投资却只有347亿元,仅占8.1%,比“十一五”仅增长了6.9%。
三是标准不完善。我国污泥处理标准建设较为滞后,大多数只有简单条款和原则性规范,中间环节标准和细节规范太少,导致标准可操作性不强。同时,农业部、住建部、环保部等部门各有各自的污泥处置标准,管理部门间未能形成良性互动机制,衔接不顺畅。
四是技术及设施落后。目前,我国仍没有明确可以大范围推广的污泥处理技术,既加剧了成本最为低廉的填埋方式的泛滥,又阻碍了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的探索和应用。相应设施建设缓慢,已有设施也问题较多,处理效率不高且运营成本较高。
为促进我国污泥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扭转“重水轻泥”理念,提高对污泥治理的认识,切实加大治理力度,把污泥治理和污水处理COD减排指标等一起作为国家节能减排的硬指标。积极探索发展污泥处理循环经济,坚持以土地利用为主的治理方向,在稳定化、无害化的基础上,促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实行排水管网雨污分离,区分工业污泥与一般市政污泥。
二是健全法律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污泥治理的法律法规,既可专项立法,也可在制订水资源再生利用法律法规时纳入污泥治理内容;适时开征污泥处置费,完善收费制度,理顺收费体系;加强政策扶持,包括减免税收、完善财政补贴和信贷政策及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等,降低污泥治理企业的准入门槛;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鼓励多种经营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污泥处理的单项标准,从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个层次构建标准体系,形成完整的技术规程;注重标准的细节性和可操作性,如在构建土地利用的标准体系时,应针对不同的利用方式、不同的土壤类别,制定出差异化的污泥施用年限和施用量限制,完善污泥施用的管理、监测、报告、跟踪等具体标准。
四是严格监管。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对上游废水排放和下游污泥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管,从指标、责任、政策、监管等方面着手,建立完整的监管链条,并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污泥资源化利用必须经过热干化或生物堆肥、化学稳定化处理,干化厂或堆肥厂必须对出厂污泥进行检测,对所有的检测结果、施用目的保存完整记录;使用者要在专家指导下定量施用,并定期对土壤进行抽样检测,以确保施用的效果及土壤不发生逆向变化。
五是加大科研力度。消除技术壁垒,加强产学研合作,让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投资机构联合形成技术创新平台;以市场为导向,建立技术示范、解决方案、展示推广、项目示范、市场服务为一体的解决方案,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处理效率;加强新技术研发和系统衔接,促进技术成果的研究、推广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