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十二次常委会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用24个字表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凝炼地回答了中国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公民的问题。九三学社与会人员围绕这一议题积极建言献策。此文为九三学社中央书面发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民法治意识逐步增强、法治观念日益提高。与此同时,一些有悖法治精神、有损法治权威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为争抢客机,乘客可以冲上停机坪,堵住跑道2小时,“我走不了,其他人也别想走”……种种乱象,凸显国人法治意识依然淡薄、法治观念亟待加强、法治思维仍未建立。
习近平总书记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律要发挥作用,全社会必须信仰法律,做到全民守法。“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重要环节,是法治精神真正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并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所在。
推动全民守法,要从思想上树立法律信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当前,一些人的头脑中“人治”意识根深蒂固,缺乏法治意识与法律信仰。少数领导干部“信权不信法”、以权压法,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认为“不闹不解决”,社会上普遍存在“走关系”强于“走程序”、“明规则”抵不过“潜规则”现象。前段时间发生的女司机变道被暴打事件,女司机漠视交通规则,随意变道;打人者漠视法律,肆意施暴;围观者鼓吹暴力,拍手叫好,让人不禁要问,法治去哪啦?卢梭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内心里。因此,必须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将守法意识作为现代公民意识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塑造和培育,让守法成为全民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
推动全民守法,要在行动上遵守法律。“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前不久,青岛发生毒西瓜事件,尽管国家早就明令禁止剧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但大量剧毒农药依然顺利生产并一路畅通地进入市场,并最终用于瓜果种植。在剧毒农药的生产、运输,以及销售使用环节,相关法律法规形同虚设。自觉遵守法律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如果没有将法的公平正义精神和理性责任精神根植于心,没有人人对法律的自觉遵从,法虽立而难行。即使颁布再多法律,法治也只会沦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推动全民守法,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宣传教育。前不久,一条“建议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的消息在微信上疯传,网友一边倒地支持。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罚当其罪,罪刑相称,这是显而易见的法律常识,“人贩子一律死刑”恰恰反映了公众法律常识的缺失。只有全面培养、形成、弘扬法治精神,才能最大范围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实现伟大中国梦的社会合力。
推动全民守法,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中央颁布《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已近两年,今年6月开始,北京又实施“史上最严”控烟条例。领导干部具有以身作则的义务,如果内心缺乏一种来自法治的坚定力量,答案显然不容乐观。“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如果官员以身作则,民众自然而然慢慢地遵守法律。如果领导干部不崇尚法律、不敬畏法律,就谈不上全民守法。“虽有贞观之法,苟无贞观之吏,欲其刑善,无乃难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依法行政,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好带头示范。
每个人,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群众,都应该静心理性思考一下,到底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全面依法治国正在把中国带入更加美好、更加和谐的新时期,只有人人从“我”做起,让法治精神真正根植人心,人与人之间才会更加友善,社会文明才能更进一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