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召开。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阎建国出席会议并发言。阎建国说,刑事速裁程序是符合当前司法实践迫切需要的重要制度创新,通过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保障司法机关集中精力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有助于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促进了程序正义,缩短了羁押时间。大力推广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高效利用司法资源,解决案多人少、诉讼拖延等突出问题具有深远意义。阎建国在发言中提出4点建议。
一是坚持速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下兼顾效率,充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刑事诉讼权利;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4个阶段着手,保障被害人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完善律师参与机制,对辩护律师进行培训,探索由律师启动刑事速裁程序的制度,有效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中协助被告人快速理解速裁程序、保障被告人诉权和刑事诉讼公正和监督公、检控方诉讼行为的作用;建立被告人签署认罪书等刑事诉讼文书时律师在场制度,明确庭前认罪答辩程序中被告人不得放弃律师协助的规定。三是尽快在全国推广刑事案件速裁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检法及律师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标准审判流程,对二审案件要认真审理,切实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各项诉权。四是完善刑事程序尤其是侦查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构建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侦、控、审三方联动机制,实现统一集中化办公,减少中间环节。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时间最难把控,因而提高侦查阶段效率,完善侦查程序相关法律规定,对提高刑事案件整体的办案效率,保证案件结果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公检法对各自诉讼环节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及时启动速裁程序。
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述元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孙力、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副院长范君分别汇报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情况,海淀区公、检、司单位、部分地方法院代表及应邀出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相继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及所属各区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座谈会。(穆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