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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围村”是可以解决好的——来自湖南武陵山区人大代表的农村垃圾分类探索与建议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刘良恒)40岁出头的戴海蓉是九三学社社员,2013年1月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她告诉记者,从当选全国人大代表那一刻起,她就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履行好代表的职责。

作为长期在住建领域“深耕细作”的基层代表,她在乡镇工作时曾长期分管卫生创建。

石门县位于湘西北武陵山区,全县大部分地方山高路弯,一些偏远的乡镇距离县城超过100多公里山路。与全国多数农村地区类似,农村垃圾处理在石门县也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戴海蓉发现,目前我国农村垃圾的减量靠露天焚烧,处理靠简易填埋,都会造成环境污染。

在2013年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戴海蓉提交了《关于垃圾源头分类的建议》,针对大中城市“垃圾围城”、农村垃圾无收集无处理的严峻形势,提出“垃圾实行源头分类”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必然选择。

很快,戴海蓉就获得了住建部城建司市容处的回复,并由此结识了垃圾处理领域的资深专家——住建部环境技术中心副主任、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副总工刘晶昊。在部委专家的指导下,戴海蓉联合石门县相关部门,编制了《石门县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管理规划》。

“在编制这个规划的过程中,我也调研了石门县多个乡镇,以及县环卫处、垃圾填埋场、县委农村工作部、创建办等相关单位,获得大量数据。2014年,在本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我再次提出《关于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工作的建议》。”戴海蓉说。

在这份建议中,针对农村垃圾处理的种种问题,戴海蓉提出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各地要科学编制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规划;二是要以农村为重点推行垃圾源头分类,建立资源回收系统;三是建立合理的税费制度,使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财力保证垃圾收运处理。

2014年底,住建部召开了全国住建系统视频会议,提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专项行动。2015年两会上,戴海蓉再次提交了《关于农村垃圾处理的建议》,提出农村垃圾处理必须“无害化”、破除困局的核心工作应该放在“分类减量”“城乡一体化”上。

当年两会期间,戴海蓉再次来到住建部,向有关部门提出在石门县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并争取到一笔中央预算内资金作为试点启动经费。经过反复酝酿,2015年8月,戴海蓉选择在距离县城110公里、饱受“垃圾围村”困扰的壶瓶山镇大胜村进行试点。

在当地村支两委的帮助下,三处垃圾回收站在居民集中地拔地而起,原有的垃圾收集点被取消。接着,戴海蓉又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撰写生活垃圾分类细则,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宣讲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方法。

“刚开始,村民都不说话,到后来,你一言我一语,最后达成一致协议,赞成垃圾分类,自主投放。”戴海蓉说,大胜村村支两委与各家各户签订责任状,规定了几条垃圾分类“铁律”:垃圾不许乱丢乱扔尤其不能丢至沟渠;厨余垃圾和厕所垃圾不许出户,其余垃圾自行分类自主投放;各户发放玻璃茶杯一套,全村禁止使用和销售一次性茶杯。

“去年12月初,我又到大胜村走访了一次,最明显的感受就是白色垃圾没有了。听村干部讲,村民们渐渐习惯了垃圾分类,应该说大的方向没有错。”戴海蓉认为,大胜村的实践可以总结为三条经验:源头分类减量,市场回收利用,村民自助投放。

今年两会期间,戴海蓉提交了一份《关于将湖南省石门县农村垃圾分类模式纳入国家层面试点的建议》。她告诉记者,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将石门县壶瓶山镇的垃圾分类治理模式上升为国家试点,为中西部地区农村垃圾处理寻找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