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农村贫困人口8800多万人。面对如此艰难的任务,各级政府已将产业扶贫置于扶贫攻坚的核心地位,然而,在过去产业扶贫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是政府大包大揽,违背市场规律。我国的扶贫从政策制定到资源控制,再到计划执行,都由政府操持。这种大包大揽式的扶贫,轻视了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忽视了市场的决定作用,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扶贫主要依靠产业,而产业经营是市场行为,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政府参与市场活动,导致运行机制不活,资源配置错位,经济效益低下,极易滋生腐败。
二是产业覆盖不够,扶富不扶贫。通过调研发现,目前产业扶贫效果不理想。有的产业扶贫项目与真正的贫困户关系不大,产业扶贫难以覆盖贫困人口。比如:有的地方鼓励农户举办乡村旅游,但办乡村旅游既需资金又要场地,贫困农户根本无法做到,最后成了扶富不扶贫。有的地方支持龙头企业,希望借助企业带动贫困户致富,但很多贫困户缺乏劳动力和资金,难以满足企业要求,扶贫资金往往提供给了种养大户。
三是产业布局不合理,造成生态灾难。很多地方为了打造大规模的特色产业基地,连片布局农林产业,造成严重生态灾难。一是违背生物多样性原则,病虫害集中爆发,给果林带来毁灭性灾害;二是林下荒芜,林地涵养水分能力下降,造成水土流失;三是滥用化肥农药,造成连片大面积环境污染,远超环境承载能力,严重危害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
为此建议:
1.在扶贫实践中,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就是政府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以及基本农田、农田水利、道路等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等方面必须要有所作为,必须把好事办好。有所不为,就是在产业扶贫、产业发展方面,应让产业资本和市场发挥决定作用,政府则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服务工作:一是培育农民现代化经营理念,提高农民市场化、组织化水平,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二是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和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生产技术水平,为农民提供各种信息服务。三是聘请有关专家和企业家组成产业扶贫指导小组,通过对县、乡镇及村委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产业特色的调查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思路,供农民参考借鉴。
2.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强化示范引导。优先支持覆盖面广、产业链比较完整、风险相对较小的扶贫产业。对有产业发展愿望和产业发展能力的扶贫对象,帮助其直接参与特色产业开发,由企业或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产业发展协议,通过直补、以奖代补、贴息或物化补贴等方式进行直接帮扶。鼓励扶贫对象根据自身实际,以劳务抵扣或者山林、农地等生产资料作价等形式入股合作社,按股份分享产业发展收益,由此扩大产业扶贫覆盖面。
3.建立产业扶贫项目生态评估机制。建议对产业扶贫项目尤其是农林项目实行生态评估,由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农业农村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对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指导意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原则,科学进行农林产业布局,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和互补性原则,避免品种单一化和布局大面积连片化。
4.完善产业扶贫考核机制。改革贫困县考核机制,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着力考核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使用、扶贫产业发展等,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同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考核,引导贫困县正确处理经济发展、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政协大会书面发言 作者:李华栋 江西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江西省委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