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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坚定维护者


吴阶平同志是第七、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1993年和1998年,当选为第八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工作期间,吴阶平同志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吴阶平同志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吴阶平同志真诚爱戴、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他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反对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2001年,他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表示,“九三学社将坚定不移地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做好广大成员的思想工作,自觉抵制西方‘多党制’、‘议会制’影响。”他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代表,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密切同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责任重大,要多听取基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不断完善”。

吴阶平同志高度重视人大立法工作,为构建中国特色杜会主义法律体系付出了宝贵心血。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着力加快经济立法;九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吴阶平同志坚决拥护和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外贸易法等重要法律制定工作。同时,他充分发挥在医学、教育等领域特长和优势,积极推动完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方面立法,对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红十字会法、献血法等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提出许多重要意见和建议。他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联名提出有关科技协会立法的议案,得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并在相关立法中得到落实,为规范科协运作、促进科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他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对待立法工作,提出许多细致精确的文字修改意见,使法律规定更加科学合理。

吴阶平同志积极参与人大监督工作,为保障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作出不懈努力。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对于保证法律正确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吴阶平同志积极参与教师法、教育法、食品卫生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执法检查,率领执法检查组赴全国各地,广泛听取基层部门、单位和群众意见,认真查找法律实施中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在向常委会会议作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报告时,他强调,“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充分显示法律威慑作用。”他还出席专利法、药品管理法、红十字会法等法律实施情况座谈会并发表讲话,为推动相关法律有效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

吴阶平同志大力推进全国人大同外国议会和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作出了积极贡献。吴阶平同志多次率领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外国议会、参加各国议会联盟大会,多次会见来访外国议长、议员和议会代表团。在对外交往中,他坚决贯彻党和国家外交工作总体部署,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利用各种场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泛宣传中国发展巨大成就,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了解、信任和支持。1990年10 月,吴阶平同志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亚州议员人口和发展论坛第三次大会,在卫生保健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会议上作题为《人口与健康》报告,向亚洲各国宣传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巨大发展。2001年7月,他出席在美国举行的“21世纪东西方卫生保健展望”大型学术会议并在开幕式上致辞,号召中美两国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交流、理解与合作,共同提高中美两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健康水平,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称赞。

纪念吴阶平同志诞辰100周年,回顾他在全国人大工作时期的光辉业绩,就是要学习他的崇高精神,继承他的优良作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 “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此稿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长李飞在纪念吴阶平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题目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