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不仅承载着每个家庭的希望,而且与国家未来发展紧密相连,既关系民生,又关乎未来。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加快“双一流”建设……为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发出“动员令”。
看到报告中“高等教育”的字眼,全国政协委员、嘉兴学院院长、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员会副主委盛颂恩很是振奋。他这次带来的一份提案《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国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的几点建议》中,讲到如何通过国际合作高质量发展高等教育的问题。“面对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样化高等教育的旺盛需求,教育高质量发展迫在眉睫。”
盛颂恩认为,随着国家、尤其是东部发达地区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际合作交流的迅猛加速,各种新的需求不断出现,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问题,一些政策和管理行为局部出现不适应或不到位。为此,他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是要结合对《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修订计划,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和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教育国际合作,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对一直来有良好的国际声誉、自身有严格质量要求的国(境)外教育机构,适度放宽境内教育机构与其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审批条件。对高校在校生中外联合培养双文凭发放事宜进行深入研究,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建议适度放开中方文凭的发放。
二是要对工作基础好、管理规范有序的省(市),开展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非独立法人机构审批权下放试点,在中外合作办学的层次、引进专业、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允许先行先试,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积累经验以便成熟后全国推广。
三是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按条例规定落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省级审批权,并建议取消教育部技术性备案。
四是要对各类涉外办学,教育部抓紧出台更加明确、有针对性的政策和管理措施,如上文提到的基础教育中的国际学校的管理等,尽快明确国家层面涉外办学的政策底线,包括引进国外课程、外教和原版教材等把关政策,使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段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有比较明确的政策依据。
五是要由国家相关部委联合出台文件,明确规定中小学校长和学校教师出国进行教育业务培训不纳入当地党政机关人员因公出国管理范围,其费用可以在有关教师培训经费中解决,不占当地“三公”经费指标,同时对其加强信息公开和专项审计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