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清大筑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许进
“我们不能一方面拆除违章建筑、整治拆墙打洞,一方面施划路内停车位收取停车费。”全国政协委员、清大筑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许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直言,“将政府财政经费建设的、公众属性的道路交给少数人,向市民收取停车费,不仅没有解决大城市停车的难题,还产生了收费纠纷、交通不畅、权力寻租等问题。”
现在,大型城市停车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和焦点。大量施划路内停车位,不仅破坏了城市的功能布局,形成了道路通行的梗阻和瓶颈,导致路网运行不畅,还占用了城市规划中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侵犯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路权,不利于绿色出行。
不仅如此,许进认为,路内停车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公共停车场通过投入大量的资金取得建设所需的土地和现代化管理设备。以上海为例,仅取得一个停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就需要投资38万元,按照现行的收费标准,至少需要10年才能够收回,收回投资的利息和管理费则需要更长时间。“路内停车位使用的道路是由政府财政经费建设的,施划停车位的投资数量,与公共停车场相比可忽略不计。”许进说,但目前,两种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相同,甚至路内停车的收费更高。“这是不公平竞争,影响了社会资本建设公共停车场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在一些大型城市,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招标选择路内停车管理单位,委托中标的停车管理单位实施路内停车管理和收费。“一些中标的停车管理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承包责任,不按承包合同向政府相关部门缴费。”许进举例说,“按照北京市的停车收费标准,如果在城区施划7万个路内停车位,每年可以收取停车费25亿元。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路内停车脱离了其本质属性,成为一些人追逐的蛋糕。”
许进建议,应该以城市规划为依据,本着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制定城市的停车规划。只有商业用地或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才能够申请开办收费停车场。公共道路等属于公众所有的空间,不能开办收费停车场。“不允许用全民所有的土地谋一己之利。”许进说,“应把停车场土地的使用情况列入国土利用检查当中,长期检查,纠正违法情况。”
考虑到停车难的现状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许进建议在医院、学校、政府机关、银行、商业区和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周边施划不收费的路内临时停车位,以缓解临时办事停车难的问题。“日间短时间内,比如30分钟,可免费停车;在住宅区周边施划夜间免费停车位,时间为晚上8点到次日早晨7点。”许进说。
同时,许进建议科学设置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加快推进违章停车自动抓拍系统建设和电子车牌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形成对重点区域和路段的全天候管控,对影响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违停行为提高处罚金额,保障城市交通畅通,早日实现停车管理和城市中心地区按时段收取拥堵费等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
“在城市快速发展、国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的大背景下,停车供需矛盾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许进认为,适度的交通堵塞和停车难有利于抑制车辆的购置和引导车辆的合理使用。
城市应控制非刚需型停车供给,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比如我自己,”许进笑言,“出行尽量不开车,以乘坐地铁为主要方式。”(记者 兰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