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北京西长安街上的民族文化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周年首都北京著名的十大建筑之一。它的建立,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中国56个兄弟民族平等、团结、进步、繁荣的象征。而国家民族画院作为民族文化宫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成立以来,就立足于深厚的民族文化之中,默默履行着保护和弘扬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责任。日前,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国家民族画院院长王林旭接受本报记者专访,介绍了该画院近年来的发展。
太湖印象 王林旭
美术文化周刊:请您介绍一下国家民族画院的独特之处?
王林旭
王林旭:国家民族画院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文化宫下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系国家级画院。早在1959年民族文化宫成立之初,就有了画院的一些职能。成立于1981年的民族文化宫民族画院是国家民族画院的前身,宗旨是弘扬民族书画艺术、促进各民族文化艺术的交流与发展。60多年来,民族画院不断发展壮大。2014年5月,经国家民委批准,民族画院更名为国家民族画院。目前有在编行政人员15人,密切联系的特邀画家800多人。画院实行“两条腿走路”的管理方式,编制内人员的管理等费用由国家全额拨款,编制外的画家则采取补助的形式,支持他们开展艺术创作。
画院的主要特点是采用了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大自治区美协联合办院的运行机制,实行院长负责制。由我担任院长,五大自治区美协主席、解放军艺术家代表等轮流担任执行院长,负责当年的日常工作,国家民族画院指导和协助轮值工作。执行院长任职期一年,当年度全面展示该自治区的文化艺术成就。今年由广西美协主席刘绍昆担任执行院长。此外,10个民族省份、30个民族自治州和重点省份的美协主席及知名书画艺术家担任院委。国家民族画院每年约为10个自治州举办艺术展、成就展,助推当地文化艺术事业发展。
经重新定位的国家民族画院着力于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全面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因此,已确定把“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题材作为永久性创作主题,并推动中华各民族艺术与世界各民族艺术的交流互动,让世界读懂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艺术文化。
青岛印象 王林旭
美术文化周刊:国家民族画院于2015年启动的“中华民族一家亲”大型美术作品创作工程,意义何在?目前进展如何?
王林旭:“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和“中华民族一家亲”大型美术创作工程是我们的品牌项目。其中,“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相关工作每年都在开展。该工程每年以某一自治区为展览主体,展示该地区的艺术成果。如2016年的“新疆年”,展示了新疆艺术家独具地域特色的艺术精品,包括桑皮纸画等,不仅宣传了新疆的文化艺术,也打开了桑皮纸画的销路,给当地百姓带来收入。2017年是“内蒙古年”,今年是“广西年”,这些展览并不局限于少数民族艺术,还力争体现出整个自治区的文化成就。因此,均是接地气的展览。
互动的世界(联合国) 王林旭
美术文化周刊:画院目前的特殊管理方式有何先进之处?
王林旭:少数民族艺术家有几个显著特点:一是大多生活在边疆省份,居住地偏远;二是艺术有鲜明的地域与民族色彩;三是风格迥异。与各地美协合作发展画院的优势在于,能够通过各地美协的力量甄选和联系优秀艺术家,通过国家和各自治区的联动力量,支持艺术家创作,以达到促进少数民族美术发展的目的。这样既解决了国家民族画院人手少的问题,也密切联系了各地少数民族艺术家。最鲜明的例子是“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的举办,我们只用了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和相对较少的经费,就快速征集了一大批精彩作品,保证了展览成功举办。可以说,与各地美协的紧密联系,使得我们的工作高效又高质。
美术文化周刊:画院在支持少数民族美术创作方面还做了哪些工作?
王林旭: 作为公益性公办画院,出作品、出人才是我们的重要目标。一直以来,我们都在积极开展各类民族美术展览、创作、交流活动,展示各民族美术精品。每逢重大历史节点,我们都组织画家开展主题创作。此外,还持续开展“走进民族特色村寨写生创作系列活动”,组织画家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边防哨卡、海防基地等开展文化下乡、下基层、下部队及送温暖活动,用心体验少数民族生活,创作出了一批反映新时期民族地区风土人情、生活风貌和社会发展的精品力作。画院还在全国部分少数民族村寨建立了写生基地和分院,为各民族书画家提供优良的写生创作环境。
除此之外,我们也积极开展兴边富民活动,帮助贫困但拥有独特艺术风格的少数民族地区通过艺术作品来脱贫致富。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八岔赫哲族乡八岔村是赫哲族的聚集区,人口1500余人,占我国赫哲族总人口的近1/3。该族拥有鱼皮画这一颇具民族特色的艺术资源,为了保护和传承这种优秀的文化艺术形式,画院启动了相关创作宣传项目,开展创作培训和宣传推广工作,多次开设培训班提高学员的美术技能和修养,开展了鱼皮画、民族画的写生创作、专项培训等工作。不仅如此,国家民族画院在携作品赴外交流时,也会将鱼皮艺术品推荐给外国友人,我们曾促成了日本与赫哲族的鱼皮艺术品合作项目。类似事情还有很多。这不仅能提升当地民族艺术的文化价值,利于传承、发展民族文化,还能提升产值,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达到精准扶贫、文化扶贫等目的,这也是我们与其他画院的一大区别。
美术文化周刊:很多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都是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画院这一工作应该也为他们打开了一定市场吧?
王林旭:的确如此。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艺术宝藏,但是少数民族艺术家只懂创作,不懂市场,我们画院就来帮他们想办法。如云贵川地区的扎染、蜡染很美,产品艺术性很高,但就是卖不出去。怎么办呢?我们画院想了很多办法,通过办培训班,帮他们把蜡染和扎染艺术做成系列,扩大规模,提升其艺术价值,通过在国内外的展览和交流,打响知名度,拓宽销路,把扎染和蜡染做成了响亮的民族品牌。再如新疆伊犁的砂岩画很有特色,但是使用的胶水不环保,我们通过考察,从日本、欧洲等地进口大量的环保胶水送给他们,结果他们的艺术品在交易会上大放光彩,迅速行销海外……过去,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生活很艰苦,但是通过我们的辅导、展览、推介,带动了当地旅游产品和艺术衍生品的生产和销售,改善了他们的经济条件。
美术文化周刊:我们常说,艺术要反映时代、反映生活,在您看来,民族艺术应该如何反映时代生活?
王林旭:用艺术反映时代、反映生活,应该是画家的根本追求,作品是检验一个画家成就的基本标准。画家要创新、画院也要创新,就是要有时代性,要能反映身边的故事。为什么我们看很多画会感觉疲劳?就是因为看到的作品大同小异。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求画家要追求美,包括生态之美、环境之美、家庭之美、和谐之美等等,并且用自己的语言把这些美表达出来,这样的艺术作品才能精彩,才能打动人。
我们画院的画家分布在各个自治区、自治州,他们不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生活阅历,缺乏的是艺术创作的技能、技巧和广阔视野。因此,我们会针对每个自治区、自治州的画家进行有计划的系统培训,这一系列活动也得到了美协和各美术院校及兄弟画院的大力支持,刘大为、王明明、许钦松、田黎明等名家都曾来民族文化宫给少数民族画家免费讲课。发展少数民族美术事业,国家民族画院责无旁贷,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少数民族美术事业会越来越好。(李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