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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报道杂志“九三学社优秀企业家专刊”组稿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等新阶层在中国社会中逐步孕育和成长起来。新阶层人员大多能力强、有活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推动力量。我社审时度势,大力实施人才强社战略,在组织工作中,积极稳妥地做好新阶层成员的发展工作。据统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社共发展新阶层社员3372名,占社员总数的2.69%。这部分社员通过矢志创业和诚实劳动,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贡献。与此同时,他们还积极参政议政、服务社会,特别是在救灾赈灾、慈善捐款、扶贫济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同时,也为我社赢得了荣誉。

为了广泛宣传社内新阶层社员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九三学社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经与中国报道杂志协商,拟在该刊推出一期“九三学社优秀企业家专刊”。现就组织推荐优秀企业家材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标准

1、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一定规模,能体现九三学社科技特色。

2、企业家本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

二、 名额分配

根据各省级组织新阶层社员数量比例,并适当考虑专刊容量,确定各省级组织推荐名额(见附件1),请据此遴选并组织材料。

三、几点要求

1、关于内容。着重介绍企业家和企业发展历程、取得的成绩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如:在本行业取得的成绩、参政议政工作、解决就业、赈灾、扶贫解困、助学等,可突出一项或多项),并附100字左右企业家及企业简介。

2、关于体裁。按照人物通讯或专访的体裁组稿,做到主题突出,脉络清晰,语言生动,文字精练,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3、关于篇幅。每个企业占2P免费版面2600-3000字(超出部分按杂志社要求收费)。

4、关于照片。人物照片和企业照片各若干张,照片要求不小于600万像素,照片需提供源文件,不可使用扫描图或切图,并配有图片说明。

请各省级组织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于6月10日报社中央宣传部,7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中国报道“九三学社优秀企业家专刊”备案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社中央宣传部。

联 系 人:侯艳华 刘晓卿

联系电话:010-82553559(侯)

                010-82553628(刘)

邮 箱:xcb@93.gov.cn

附件:

1、各省级组织推荐优秀企业家名额分配表

2、中国报道“九三学社优秀企业家专刊”备案表

3、中国报道“九三学社优秀企业家专刊”介绍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