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刊】葛均波:把“劣迹公众人物”列入黑名单

发布日期:2021-03-09     来源: 九三学社上海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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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沪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副主委、中国科学院院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主任葛均波呼吁加强管控“劣迹公众人物”,建立“劣迹公众人物”黑名单库,分门别类整治“饭圈”应援乱象,戴上制度的“紧箍”,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在葛均波看来,虽然对限制劣迹演艺人员出台了相关管理通知,但各类劣迹公众人物通过各种形式改头换面继续出现在各类活动中,对青少年的世界观、价值观造成不可磨灭的负面影响。

由于缺乏对公众人物劣迹事件的等级评估,很难确定劣迹事件的性质。中国演出行业协会2月5日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了劣迹演艺人员惩戒复出的程序。但该办法管辖范围较小,对演艺人员之外的其他领域公众人物缺乏劣迹事件对应的惩罚标准,不明确劣迹事件等级可能造成一定的舆论风险。

“我国尚缺乏类似‘失信被执行人’的‘劣迹公众人物’黑名单,我们对大多数公众人物的劣迹往往只能通过非官方、不正规渠道得知,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大多数青少年会对‘偶像’的劣迹没有明确的认知,甚至出现‘无论某某怎样,我们都支持他’等无脑应援。”葛均波建议广电总局继续完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对劣迹事件按照诸如道德问题、法律问题等明确详尽分类,初步形成行业标准方案,并最终形成管理条例,获得相关法律的强制执行力。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库的做法,葛均波认为,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劣迹公众人物”黑名单库,定期对外公布。同时根据劣迹事件等级,从交通、财税等多方面不同程度地限制“明星待遇”。

葛均波还建议广电总局加强对“娱乐快餐文化”的监管,对纯粹娱乐没有实际传播价值的节目坚决取缔。 “作为青少年的‘偶像’,公众人物在青少年教育中应该树立正面的‘英雄’形象,通过公益、影视作品、综艺节目输出正确的世界观、社会观和价值观,鼓励青少年不断进取、勇于担当,成为中华民族未来的‘英雄’。” (转自新民晚报 江跃中 方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