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加快推进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1-03-04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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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民办高校从无到有,逐渐壮大,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相对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特别是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整体办学质量有待提高,高水平学校建设任重道远。

一是办学层次有待提升。民办高校中高职(专科)院校较多,本科办学水平相对不高,研究生教育更为薄弱。根据现行以学术研究型为导向、相对严格的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绝大多数以应用型定位的民办高校不符合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民办高校缺少高水平发展平台,更难吸引优质师资和生源。

二是师资队伍存在短板。民办高校教师队伍总体上面临数量不足,质量不齐,结构不合理,待遇较低,队伍不稳定的问题。高水平专家、中青年骨干、“双师型”教师等人才尤为缺乏,制约了学校向高水平迈进。

三是教育评价体系有待完善。缺乏适用于民办高校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不利于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和加强学校内涵建设。

四是教育管理力量较为薄弱。民办高校的学校数量、在校生和专任教师等均达到相当规模,但目前教育部仅在发展规划司内设民办教育处1个职能处室,一些地方尚未建立专门管理机构或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

为此,建议:

一、“十四五”时期启动“国家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工程”。借鉴“双一流”“双万计划”建设经验,采取“学校申报,省市推荐,国家认定”的实施方式,分批集中扶持优质民办高校以及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群,争取建成一批国家级高水平民办高校示范校。或在“双万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现有项目中为民办职业院校另辟“赛道”,单设比例,单独评估,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民办应用型本科和高职院校。

二、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给予西部地区、民族高校在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时申请条件可降低20%的倾斜政策,加大对优质民办高校学位授权的支持力度。或各省新增研究生学位授权单位时,单列民办高校计划。

三、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科学合理、导向明确、符合民办高等教育特质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分类评估、分类考核。

四、建立公办和民办高校联动发展机制。借鉴“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经验,推动类型相近的优质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建立对口帮扶与协作机制,形成公办与民办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高等教育格局。

五、提高民办高校教师待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落实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将分担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的资金纳入预算,出台政府合理分担补充保险、企业年金等制度的详细规定。进一步放宽聘用的企业导师在民办高校参加职称评定的条件和标准。研究制订民办高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六、健全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和协调机制。教育部设立民办教育司,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健全民办教育管理内设机构和协调机制,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各级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