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斌:为什么我关注的两会关键词是“司法公正”?

发布日期:2023-03-13     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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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二十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的法律和决定我都参与了,每一件都没错过!”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丛斌接受总台中国之声两会高端访谈《会里会外》专访。

作为中国法医界的领军人物之一,丛斌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工作已进入第二个任期,他说自己本届两会关注的关键词是“司法公正”。在很多轰动社会的大案要案背后,这位曾给出决定性鉴定意见的人,他的法医生涯和“司法公正”有着哪些鲜为人知的故事?去年他向全国人大建议“完善错案追究制度”,目前已有怎样的推进?访谈中,丛斌一一回应。

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这是您第五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今年,您最关注的“两会关键词”是什么?

丛斌:今年两会,我最关心的关键词还是“司法公正”,因为我的专业和我从事的立法工作与司法公正的关系非常大。“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出台的政策、措施,尤其涉及民生领域,涉及千千万万个家庭,一定要慎之又慎,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考虑政策出台的社会效果。

■您曾建议要防止司法审判受到非专业性舆情左右,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丛斌:我非常支持群众、网民们关注某一个敏感案件或典型案件,这是对司法审判一个很好的监督机制。但是舆论中有的是理性的,有的是非理性的;有的是专业性的,有的是非专业性的,还有的是恶意炒作。因为舆情是有一些情感因素在里边的,法律中有些事情是合情不见得合法,有的合法不见得合情,“法”和“情”之间就是这样一个辩证关系。所以,司法审判还是要依据事实和法律,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您曾建议完善错案追究制度,您觉得这个制度还有哪些地方亟需完善?

丛斌:错案追究是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也是司法改革的一个亮点。我觉得理想的错案追究应该是这样的:一旦错案发生,必须能够及时发现,并及时完全地纠正。现在一个是对错案的认定标准不一;第二个是错案认定以后,在处理上拖得太久;第三个是在处理的结果上也不尽满意。

所以,我的建议是,首先错案的发现机制要健全;第二个就是错案评查机制要科学公正,要引入第三方机制来进行评判;第三个是错案的处理与追责机制要及时和透明,真正地做到让裁判者负责。三种机制环环相扣,构成整体的错案追究制度体系。

立法是博弈,也是寻求最大公约数

■您先后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及后来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工作,见证了我们国家立法和法治建设的很多变化。谈一谈您的看法?

丛斌:法律的基本功能是调整社会关系,要上升为国家意志,以法律的形式予以颁布,这里边就有博弈,因为它可能涉及行政部门权力再分配,是群众利益法律化的一个过程,会有很多艰难险阻,需要寻找最大公约数。在立法上我有一个观点,立法不能只便于管理者的管理,我们既要便于管理者的管理,还要兼顾被管理者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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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就是要用证据说真话

■您曾在侦办案件时接到过匿名的恐吓电话,还两次创下“枪下留人”的奇迹。那时的技术远没有现在这么精进,作为法医,当时您的坚定靠的是什么?

丛斌:就是一种职业精神。法医就是要来说真话的,而且往往是替死人说真话。如果你揣着明白装糊涂,这个东西从良心上过不去。

■如何让法医学在社会法治当中持续地发挥更大的作用?

丛斌:第一个在制度层面,我们需要向全社会开展尸体解剖制度的宣传,国家要出台尸体解剖的制度和条例。凡是死因不明的,不论是否涉及法律纠纷、诉讼程序,都要进行尸体解剖,这样的话就避免了很多麻烦、问题。

第二个方面是要尽快制定司法鉴定法。司法不公、资本化倾向的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正。

第三个方面是司法鉴定要公益化,不能社会化。一个鉴定好几家出,出的结果不一样,法院就不好解决。

第四个方面是需要在国家级层面建设法医学的研发平台。

■法律工作者提问:该如何进一步推动鉴定人出庭工作,提升庭审质量,防范冤假错案?

丛斌:鉴定人出庭作证是他的作证义务,现在有些鉴定人不愿意出庭作证,我的意见是要做一个强制性的规定,把鉴定人出庭作证作为他执业行为必须要做的义务。任何证据在庭审过程中都要通过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出庭作证是对科学证据的质证过程。

第二个是法官在这方面也要增强一些知识储备,尤其是刑事审判庭的法官要知道鉴定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合法性问题。

另一方面我们要纯洁鉴定人队伍,在立法上要把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准入门槛抬高。